
北斗星之别称。《庄子·大宗师》:“维斗得之,终古不忒。” 成玄英 疏:“北斗为众星纲维,故曰维斗。”《韩非子·解老》:“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 宋 黄庭坚 《走答明略》诗:“吾闻向来得道人,终古不忒如维斗。”
"维斗"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古语词,在《汉语大词典》中被收录为"北斗星"的古称。该词由"维"(维系)与"斗"(星斗)复合构成,字面义指维系天体的枢纽星斗,反映了中国古代天文学"斗极授时"的观测传统。
从词源学角度分析,《庄子·大宗师》最早记载:"维斗得之,终古不忒",郭象注解说"北斗为众星纲维",说明该词承载着北斗星维系天体运行秩序的宇宙观。唐代成玄英进一步疏解为"北斗为众星纲维,故曰维斗",印证了该词作为天文术语的专业属性。
在古代文献中,"维斗"常见于天文历法类典籍。如宋代《太平御览·天部》引《春秋元命苞》称:"维斗携龙角,指常阳气",描述北斗星斗柄指向与季节变化的对应关系。明代《蠡海集·天文类》则记载:"维斗周旋,四时行焉",强调其在古代历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该词的现代使用多见于研究文献,如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校勘记中多次引证"维斗"的古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古代天文文物图集》也将其作为专业术语收录。
“维斗”一词在汉语中有两种主要解释,需根据语境区分:
指北斗星的别称,常见于文言文及古籍引用。这一解释具有较高权威性,多个文献来源一致。
少数非权威来源(如)将其解释为成语,意为“维护正义、为民请命”,由“维”(维护)和“斗”(斗争)组合而成。但该说法未见于权威词典及古籍,可能为现代误读或新造词义。
建议:在古文阅读或学术场景中应采用第一种解释;若现代语境出现第二种用法,需结合具体上下文判断其合理性。如需深入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第13413页)及《庄子》《韩非子》原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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