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主管音乐的官吏。《穆天子传》卷五:“天子东游于 黄泽 ,宿于 曲洛 ,废□,使宫乐謡曰: 黄 之池,其马歕沙。” 郭璞 注:“宫乐,典乐者。”
“宫乐”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以下两种主要解释:
指掌管宫廷音乐的官吏,属于古代礼乐制度中的职位。
指古代宫廷中用于庆典、宴会的音乐,象征盛大与华贵。
“宫乐”既可指官职(侧重职能),也可指音乐类型(侧重文化属性)。具体含义需结合上下文判断,古代文献中更多用于官职描述,现代语境则偏向引申义。
宫乐(gōng yuè)是指在宫廷中演奏的乐曲,也可以泛指宫廷音乐。它是古代中国皇宫中特有的音乐形式,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意义。
宫(宀部)的拆分部首是宀,有3个笔画;乐(吉部)的拆分部首是亅,有3个笔画。
宫乐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它源于祭祀的音乐活动,后来逐渐发展成一种与宴会、礼仪和庆典相关的宫廷音乐形式。随着历代帝王朝代的更迭,宫乐也不断演变和发展。
宫乐在繁体字中的写法是「宮樂」。
古代写宫乐的汉字是「宮樂」,其中「宮」的写法与现代相同,「樂」的写法则是使用了「木」部作为旁字,意味着与音乐相关。
1. 他在宫乐队中担任主唱一职。
2. 帝王的盛宴上常常伴随着华丽的宫乐。
宫殿、宫廷、乐器、乐谱、乐队、宴会、庆典等。
宫廷音乐、御乐。
民间音乐、乡村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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