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鬥星之别稱。《莊子·大宗師》:“維鬥得之,終古不忒。” 成玄英 疏:“北鬥為衆星綱維,故曰維鬥。”《韓非子·解老》:“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鬥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 宋 黃庭堅 《走答明略》詩:“吾聞向來得道人,終古不忒如維鬥。”
“維鬥”一詞在漢語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根據語境區分:
指北鬥星的别稱,常見于文言文及古籍引用。這一解釋具有較高權威性,多個文獻來源一緻。
少數非權威來源(如)将其解釋為成語,意為“維護正義、為民請命”,由“維”(維護)和“鬥”(鬥争)組合而成。但該說法未見于權威詞典及古籍,可能為現代誤讀或新造詞義。
建議:在古文閱讀或學術場景中應采用第一種解釋;若現代語境出現第二種用法,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其合理性。如需深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第13413頁)及《莊子》《韓非子》原典。
《維鬥》是一個形容詞,意思是維護和鬥争并存的概念。它表示在鬥争的同時,也在維護某種穩定和均衡的狀态。
《維鬥》的拆分部首是“纟”和“鬥”,總共有11畫。
《維鬥》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周易》中的“維”和“鬥”的意義。
《維鬥》的繁體字為「維鬥」。
在古時候,漢字寫作「維鬥」。
1. 在國際關系中,我們要做到維鬥相濟,既要維護自身利益,又要和平解決争端。
2. 這個社團在學校中起到了維鬥的作用,既為學生争取權益,又與學校保持良好關系。
衍生詞彙:維護、鬥争、相鬥、鬥志、維護者、鬥争心等。
近義詞:維和、維持、争鬥、鬥争并存、鬥争維護等。
反義詞:和解、和平、維持一緻、維持穩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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