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鬥星之别稱。《莊子·大宗師》:“維鬥得之,終古不忒。” 成玄英 疏:“北鬥為衆星綱維,故曰維鬥。”《韓非子·解老》:“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鬥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 宋 黃庭堅 《走答明略》詩:“吾聞向來得道人,終古不忒如維鬥。”
"維鬥"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古語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收錄為"北鬥星"的古稱。該詞由"維"(維系)與"鬥"(星鬥)複合構成,字面義指維系天體的樞紐星鬥,反映了中國古代天文學"鬥極授時"的觀測傳統。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莊子·大宗師》最早記載:"維鬥得之,終古不忒",郭象注解說"北鬥為衆星綱維",說明該詞承載着北鬥星維系天體運行秩序的宇宙觀。唐代成玄英進一步疏解為"北鬥為衆星綱維,故曰維鬥",印證了該詞作為天文術語的專業屬性。
在古代文獻中,"維鬥"常見于天文曆法類典籍。如宋代《太平禦覽·天部》引《春秋元命苞》稱:"維鬥攜龍角,指常陽氣",描述北鬥星鬥柄指向與季節變化的對應關系。明代《蠡海集·天文類》則記載:"維鬥周旋,四時行焉",強調其在古代曆法體系中的核心地位。
該詞的現代使用多見于研究文獻,如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校勘記中多次引證"維鬥"的古注,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古代天文文物圖集》也将其作為專業術語收錄。
“維鬥”一詞在漢語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根據語境區分:
指北鬥星的别稱,常見于文言文及古籍引用。這一解釋具有較高權威性,多個文獻來源一緻。
少數非權威來源(如)将其解釋為成語,意為“維護正義、為民請命”,由“維”(維護)和“鬥”(鬥争)組合而成。但該說法未見于權威詞典及古籍,可能為現代誤讀或新造詞義。
建議:在古文閱讀或學術場景中應采用第一種解釋;若現代語境出現第二種用法,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其合理性。如需深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第13413頁)及《莊子》《韓非子》原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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