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犹未尝。未曾,不曾。《秦併六国平话》卷上:“自临阵以来,未常有此大捷。” 元 关汉卿 《裴度还带》楔子:“小子相人多矣,未常有这等一庄事。”《水浒传》第九三回:“﹝ 李逵 ﹞忽转念道:‘外面雪兀是未止。’心里想着,身体未常动掸,却像已走出亭子外的一般。” 清 周亮工 《书影》卷三:“太保代父肃客,自晨至午,既无他语,亦未常少移徙,正襟危坐,待父归,始揖而退。”
(2).犹未尝。用在否定词前,构成双重否定,委婉地表示肯定。 明 李贽 《读史·晁错》:“ 汉文 有 汉文 之术数也, 汉高 有 汉高 之术数也……以至六家九流,凡有所挟以成大功者,未常不皆有真实一定之术数。”参见“ 未尝 ”。
“未常”在现代汉语中属于非规范用词,其正确写法应为“未尝”。根据权威辞书及语言规范,《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明确指出,“未尝”作为副词有两种核心含义:
否定性委婉表达
表示“不曾”“没有”,用于否定句时隐含委婉语气。例如:“他未尝去过西藏,但对当地文化颇有研究。”此用法常见于书面语境,通过否定动作或状态的发生,间接表达保留态度(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2016)。
双重否定强化肯定
与“不”“非”等否定词连用,构成“未尝不/非”结构,表达“不是不”“未必不”的转折含义。如:“这个方案未尝不可行,但需进一步验证。”该结构通过双重否定增强语句的辩证性(汉典网,2023)。
从词源学角度分析,“尝”在古汉语中本义为“辨别滋味”,后引申为“经历、试验”,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险阻艰难,备尝之矣”。副词“未尝”由“未曾经历”的实义虚化而来,定型于先秦文献,例如《论语·雍也》“非不说子之道,力不足也”中隐含的否定逻辑(王力《汉语史稿》,1980)。
需注意,“未常”在历代字书及现代语言规范文件中均无收录,若在文本中出现需结合上下文判断是否为“未尝”的笔误。建议使用《现代汉语词典》或教育部《异形词整理表》作为语言规范依据。
“未常”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
表示“未曾、不曾”
指某行为或状态在过去没有发生过,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没有过”。例如:
构成双重否定,委婉表示肯定
当用于否定词前时,形成双重否定,起到强调或委婉肯定的作用。例如: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用例,可参考《水浒传》《裴度还带》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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