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唐 代的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六省。《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七年》:“三月,初定令,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次尚书、门下、中书、祕书、殿中、内侍为六省。”
“六省”是唐代中央官署的统称,具体指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六个核心机构,属于唐代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构组成与职能
六省分掌不同政务:
历史背景
根据《资治通鉴》记载,唐高祖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正式确立“六省”制度,与“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共同构成中央官制体系。
读音与含义
“省”在此读作shěng,意为中央官署,与元代以后作为行政区的“省”不同。
现代语境中,“六省”偶被用于指代中国中部六个省份(如山西、河南等),但此用法非历史原义。若需了解现代地理概念,建议提供更多语境以便区分。
《六省》是指六个省份的合称,包括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山东省和台湾省。通过将这六个省份的省名组合在一起,形成了“六省”这一词。
《六省》这个词由两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六”和“省”。其中,“六”的部首是六角形,笔画数为四画;“省”的部首是目,笔画数为十画。
《六省》这个词的来源可追溯到古代,最早用于指代六个省份的合称。在繁体字中,“六”和“省”分别写作「六」和「省」。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与现代稍有不同。古时候写作“六省”的字形较简洁,没有现代字形那么复杂,但基本结构和意义相同。
1. 这次会议将邀请六省代表参加,共同商讨经济合作的事宜。
2. 六省地区在交通、经济、文化等方面有着密切的交流与合作。
六省联盟、六省会议、六省交流、六省协作等。
江浙闽粤鲁台
其他省份、外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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