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全家脱漏户籍。《唐律·户婚·脱户》:“诸脱户者,家长徒三年,无课役者减二等,女户又减三等。” 长孙无忌 疏议:“率士黔庶皆有籍书,若一户之内尽脱漏者,所由家长,合徒三年。”《续资治通鉴·宋神宗元丰六年》:“六月庚午, 辽主 命诸路检校脱户,罪至死者原之。”《元典章·刑部八·禁诱略》:“此等多系南人,终恐不能安居,一旦流移四方,徒令有司受脱户之责。”
“脱户”在汉语中属于较为罕见的词汇,目前权威词典如《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词典》等均未收录该词条。根据汉字构词法及历史文献推测,“脱户”可能指代以下两种含义:
脱离户籍
古代户籍制度中,“脱户”指家庭成员未经官府允许私自脱离原户籍的行为。例如《唐律疏议》卷十二记载:“诸脱户者,家长徒三年”,反映出古代对户籍管理的严格性。此类行为多与逃避赋税、兵役相关。
脱离家庭单位
在宗法社会语境下,可指个人脱离家族独立生活。《宋史·食货志》曾提及“单丁脱户”现象,描述无兄弟的成年男子另立门户的情况,这类用法多出现于社会经济史文献。
由于该词未被现代规范词典收录,建议在正式文本中使用“脱籍”“迁出户籍”等标准表述。如需深入考据,可参阅《中国历史大辞典》或咨询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发布的《现代汉语疑难词词典》。
“脱户”是一个古代法律术语,指全家脱离或漏报户籍的行为,属于户籍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脱户”指一户家庭完全脱离官方户籍登记,未履行户籍申报义务。该词由“脱”(脱离、遗漏)和“户”(家庭户籍单位)组合而成,字面含义即“脱离户籍”。
唐代规定
《唐律·户婚·脱户》明确:“诸脱户者,家长徒三年;无课役者减二等,女户又减三等。”
历史延续
古代户籍制度是税收、征兵的基础,脱户行为会直接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管理,因此历代法律均严惩此类行为,尤其强调家长责任。
“脱户”反映了古代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其法律条文体现了户籍与赋役制度的紧密关联,以及对家庭责任人的严厉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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