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传 唐 宰相 裴度 少时游 香山寺 ,拾得某妇人所遗下的三条宝带,这是她借来为父亲脱罪的, 裴度 守候着还了她。见 宋 丁用晦 《芝田录·裴度》。后以喻拾到财物,物归原主,不占为己有。《警世通言·吕大郎还金完骨肉》:“这不意之财,虽则取之无碍,倘或失主追寻不见,好大一场气闷。古人见金不取,拾带重还。我今年过三旬,尚无子嗣,要这横财何用!”
"拾带重还"是一个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指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后主动归还,强调诚实守信、不贪非分之财的品德。该成语由"拾带"与"重还"两个动宾结构组成,字面可解作"拾起衣带郑重归还",实际运用中"带"泛指各类失物,常用于褒扬拾金不昧的行为。
根据《汉语成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修订版)的释义,该成语源自唐代冯贽《云仙杂记》中记载的典故:裴度年少时曾在寺庙拾获玉带,苦等失主两日最终物归原主,这一事迹被后世传为美谈。宋代《太平广记》收录此故事后,逐渐形成固定成语,用以形容高尚的道德操守。
在现代汉语中,"拾带重还"多用于书面语境,常与"路不拾遗"等成语并列使用,体现社会对诚信品格的推崇。教育部统编语文教材在传统美德单元中,将此成语作为重点词汇解析,强调其承载的中华文化价值观念。
“拾带重还”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shí dài zhòng huán,其核心含义是拾到他人财物后主动归还,不占为己有。以下是详细解释:
源自唐代宰相裴度的故事:
裴度年少时在香山寺捡到某妇人遗失的三条宝带。这些宝带是妇人借来为父亲脱罪的救命之物,裴度在原地守候并归还。此事被宋代丁用晦记载于《芝田录·裴度》。
部分解释(如)提到“主动承担责任”,这一含义在传统典故中未明确体现,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建议优先参考权威典籍释义。
如需进一步了解典故细节,可查阅《芝田录·裴度》或《警世通言》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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