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傳 唐 宰相 裴度 少時遊 香山寺 ,拾得某婦人所遺下的三條寶帶,這是她借來為父親脫罪的, 裴度 守候着還了她。見 宋 丁用晦 《芝田錄·裴度》。後以喻拾到財物,物歸原主,不占為己有。《警世通言·呂大郎還金完骨肉》:“這不意之財,雖則取之無礙,倘或失主追尋不見,好大一場氣悶。古人見金不取,拾帶重還。我今年過三旬,尚無子嗣,要這橫財何用!”
“拾帶重還”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shí dài zhòng huán,其核心含義是拾到他人財物後主動歸還,不占為己有。以下是詳細解釋:
源自唐代宰相裴度的故事:
裴度年少時在香山寺撿到某婦人遺失的三條寶帶。這些寶帶是婦人借來為父親脫罪的救命之物,裴度在原地守候并歸還。此事被宋代丁用晦記載于《芝田錄·裴度》。
部分解釋(如)提到“主動承擔責任”,這一含義在傳統典故中未明确體現,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建議優先參考權威典籍釋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可查閱《芝田錄·裴度》或《警世通言》相關章節。
《拾帶重還》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把撿到的東西歸還給原主。這個成語的故事來源于中國古代民間傳說。
《拾帶重還》的偏旁部首分别是手(扌)和貝(貝),總共包含8個筆畫。
在繁體字中,《拾帶重還》可以寫為「拾帶重還」。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複雜的字可能有一些差異。然而,《拾帶重還》作為一個簡單的成語,它的字形在古代并沒有太大的變化。
1. 他在路上撿到了一隻錢包,立即拾帶重還給失主。
2. 這個人很懂禮義,拾帶重還是他的做事原則。
拾拾手帶撿,帶帶路帶包,重重負重,還還禮還心。
拾金不昧、撿漏回報、撿珍遺貴
據為己有、隱匿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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