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傳 唐 宰相 裴度 少時遊 香山寺 ,拾得某婦人所遺下的三條寶帶,這是她借來為父親脫罪的, 裴度 守候着還了她。見 宋 丁用晦 《芝田錄·裴度》。後以喻拾到財物,物歸原主,不占為己有。《警世通言·呂大郎還金完骨肉》:“這不意之財,雖則取之無礙,倘或失主追尋不見,好大一場氣悶。古人見金不取,拾帶重還。我今年過三旬,尚無子嗣,要這橫財何用!”
"拾帶重還"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指撿到他人遺失的財物後主動歸還,強調誠實守信、不貪非分之財的品德。該成語由"拾帶"與"重還"兩個動賓結構組成,字面可解作"拾起衣帶鄭重歸還",實際運用中"帶"泛指各類失物,常用于褒揚拾金不昧的行為。
根據《漢語成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修訂版)的釋義,該成語源自唐代馮贽《雲仙雜記》中記載的典故:裴度年少時曾在寺廟拾獲玉帶,苦等失主兩日最終物歸原主,這一事迹被後世傳為美談。宋代《太平廣記》收錄此故事後,逐漸形成固定成語,用以形容高尚的道德操守。
在現代漢語中,"拾帶重還"多用于書面語境,常與"路不拾遺"等成語并列使用,體現社會對誠信品格的推崇。教育部統編語文教材在傳統美德單元中,将此成語作為重點詞彙解析,強調其承載的中華文化價值觀念。
“拾帶重還”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shí dài zhòng huán,其核心含義是拾到他人財物後主動歸還,不占為己有。以下是詳細解釋:
源自唐代宰相裴度的故事:
裴度年少時在香山寺撿到某婦人遺失的三條寶帶。這些寶帶是婦人借來為父親脫罪的救命之物,裴度在原地守候并歸還。此事被宋代丁用晦記載于《芝田錄·裴度》。
部分解釋(如)提到“主動承擔責任”,這一含義在傳統典故中未明确體現,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建議優先參考權威典籍釋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可查閱《芝田錄·裴度》或《警世通言》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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