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由省、自治区直接管辖的城市。多为地级市。如江苏省的无锡市、湖北省的襄樊市。
省辖市是指由省级行政区直接管辖的市,其定义和特点可综合以下信息解释:
省辖市是省级政府直接管理的市级行政区划,隶属于省政府,不通过地区或自治州等中间层级。在中国大陆,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两类:
台湾地区曾实行省辖市制度(如台中市),1998年后改称“市”,与县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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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是指在中国行政区划中,作为省级行政区划下属的地级行政区划。它在行政等级上处于省级行政区和地级行政区之间,由省级行政机关直接管理和领导。
《省辖市》是由部首“示”和“阝”组成。部首“示”表示“示意”,阝则表示“城墙”的形状。共有18画。
《省辖市》这个词的来源是现代汉语,随着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在1983年开始设立地级市,称为“省辖市”,以取代原有的一些省辖专区。
《省辖市》的繁体字为「省轄市」。
在古时候,有关《省辖市》的概念并不存在。因此,古时候没有相应的汉字写法。
1. 这个城市是一个省辖市,由省级政府直接管理。
2. 他成为了省辖市的市长,负责这个地区的行政管理。
3. 省辖市的经济发展日益壮大。
1. 地级行政区
2. 省级行政区
3. 市长
4. 省级政府
5. 行政管理
无
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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