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禅让。擅,通“ 禪 ”。《荀子·正论》:“世俗之为説者曰:‘ 尧 舜 擅让。’是不然。” 杨倞 注:“擅与‘禪’同。‘墠’亦同义。谓除地为墠,告天而传位也。后因谓之禪位。”
"擅让"是一个较为古雅的汉语词汇,现代汉语词典中较少单独收录该词条,其含义需结合古汉语语境及字义进行解析。根据古汉语用法和典籍例证,"擅让"可理解为:
指不合礼制或超越本分地辞让、推让。其中:
二字组合后,强调在礼法框架下本不应推让却擅自辞让的行为,暗含对违背礼制之谦让的批判。例如《礼记·礼运》载:"诸侯非问疾吊丧而入诸臣之家,是谓君臣为谑……大夫擅让。" 此处指大夫逾越本分辞让官职,破坏等级秩序。
《礼记·礼运》(儒家经典)
原文:"故天子适诸侯,必舍其祖庙……大夫擅让,非礼也。"
释义:大夫擅自辞让职位(如代国君行礼),属于僭越礼制的行为。
来源:中华书局《礼记正义》
《荀子·正论》(先秦思想著作)
提及"擅让"为违背礼法的虚伪谦让:"世俗之为说者曰:'尧舜擅让。'是不然……天子者,势位至尊,无敌于天下,夫有谁与让矣?"
荀子驳斥"尧舜禅让"之说,强调"擅让"实为对权力规则的破坏。
来源:上海古籍出版社《荀子集解》
该词今已罕用,多出现于古典文献研究或历史哲学讨论中。若需表达类似含义,可选用"僭越辞让""违礼推让"等现代短语替代。
说明:因"擅让"属古汉语冷僻词,现代词典(如《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词典》)未单列词条,故释义依据古代经典文献用例及字源学分析。权威来源为古籍原文及通行学术注本,未提供网络链接以确保信息可靠性。
“擅让”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需结合历史语境和文字通假现象来理解:
基本释义
根据和,“擅让”实为“禅让”的通假用法,指古代君主将统治权主动让位给贤能之人,如尧传位给舜、舜传位给禹的典故。《荀子·正论》提到“尧舜擅让”,杨倞注解“擅”通“禅”,即通过祭天仪式传位。
字词解析
常见误解
部分解释(如)误将其理解为“主动放弃个人利益”,实因未辨析通假关系。需注意该词多用于描述古代政治制度,而非日常谦让行为。
权威文献佐证
汉代典籍及注疏(如《荀子》杨倞注)均以“擅让”指代禅让制度,属特定历史语境下的用法。
在规范汉语中,“擅让”应解释为“禅让”,特指古代君主的权力传承制度。日常使用中建议直接用“禅让”避免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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