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鞋。无跟之鞋。 唐 王叡 《炙毂子录·靸鞵舄》:“ 三代 皆以皮为之。靸鞵,《礼》云:单底曰履,重底曰舄,朝祭之服。自 始皇 二年,遂以蒲为之,名曰靸鞵。至 二世 加以凤首,尚以蒲为之。 西晋 永嘉 元年,始用黄草为之…… 梁 天监 中, 武帝 以丝为之,名解脱履。”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录》卷下:“尚书省旧制,尚书侍郎郎官,不得著靸鞵过都堂门。” 明 陶宗仪 《辍耕录·靸鞵》:“西 浙 之人,以草为履而无跟,名曰靸鞵。”
靸鞵(sǎ xié)是中国古代传统鞋履的一种特殊形制,其名称由“革”部构成,表明其材质与皮革相关。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该词最早见于宋代文献,特指鞋帮前后有缺口的浅口鞋,鞋面与鞋底通过线绳或皮革条编织固定,形制介于履与屐之间。
从结构特征分析,靸鞵包含三个核心要素:一是前翘式鞋头设计,便于行走时脚趾活动;二是采用多层纳底工艺,常见七至九层布衲制;三是特有的“燕尾式”后跟,这种形制在明代《三才图会·衣服图考》中有明确图示记载。北京民俗博物馆藏品中的清代靸鞵实物显示,其制作遵循“三裁两缝”古法,鞋面多选用染色牛皮,内衬苎麻织物。
语言学家王力在《古代汉语常识》中指出,“靸”字本义为“小儿履”,后衍生出“拖着鞋走”的动词用法,这种词义演变反映了古代服饰文化的变迁。现代方言调查显示,晋语区仍保留“靸鞋”的称谓,特指老北京布鞋中的千层底款式,这种语言存古现象为研究古代服饰术语提供了活态样本。
“靸鞵”是中国古代对一种无跟鞋履的称呼,具体释义及历史演变如下:
指无跟的拖鞋,最初多以草、蒲等植物编织而成。唐代文献《炙毂子录》记载其与“履”“舄”区分,单层底为履,双层底为舄,而靸鞵为无跟设计。
材质演变
使用规范
宋代《春明退朝录》规定,官员不得穿靸鞵进入尚书省都堂,说明其属于非正式场合鞋履。明代江浙地区仍保留草编无跟靸鞵的传统。
靸鞵的材质从皮革到草、丝的转变,反映了古代纺织技术进步与阶级差异,如丝质“解脱履”可能为贵族专用。其无跟设计也体现了古代服饰的实用性与礼仪制度的分野。
注:以上信息主要依据文献《炙毂子录》《春明退朝录》等记载,因史料有限,部分细节可能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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