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雕虫末技 ”。
"雕虫末伎"是汉语中具有典故性质的成语,释义为比喻微不足道的技艺或才能,常含贬义。该词最早见于唐代王勃《滕王阁序》中"雕虫篆刻,壮夫不为"的引申,其构成与用法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一、语义溯源与结构分析
"雕"指雕刻工艺,"虫"特指秦代八种书体之一的虫书(用于篆刻印章的屈曲笔画),"末伎"意为末流技艺。四字组合通过并列结构强化"微小技能"的核心语义,其贬义色彩源于古代"重道轻器"的文化观念,如《颜氏家训》将文字技巧视为"不急之务"。
二、权威文献用例
三、现代词典释义体系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明确标注为:"比喻微不足道的技能,多指文字技巧",并标注语出《隋书·李德林传》。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将其与"雕虫小技"列为同源词项,强调二者在修辞功能上的等价性。
四、语用特征
该成语现代多用于两种语境:学术批评中指代缺乏深度的研究成果(如钱钟书《管锥编》评注体系);日常交际中作为自谦用语,常见于"雕虫末技,不足挂齿"等客套表述。需注意其贬义程度弱于"班门弄斧",强于"薄技在身"。
“雕虫末伎”是一个汉语成语,以下是详细解释:
指微不足道的技能或技艺,多用于形容文学创作或文字技巧的琐碎、不登大雅之堂。与“雕虫末技”“雕虫小技”同义,含贬义色彩。
出自明代唐顺之《答翁东厓总制书》:“俟公破虏功成,当以向时雕虫末伎,作为铙歌鼓吹曲,以继《采芑》《江汉》之余响。”
(作者自谦表示,待对方成就大业后,愿以自己微不足道的文笔为其歌功颂德。)
如需进一步了解成语的用法或例句,可参考古典文献或权威词典(如《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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