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驱逐迁徙。《宋史·奸臣传二·张觉》:“ 金 虏恃虎狼之强,驱徙 燕京 富家巨室,止留空城以塞盟誓。”
驱徙是汉语中一个较为古雅的复合动词,由“驱”和“徙”两个语素构成,其核心含义指强制性地驱逐并令其迁移。该词强调通过外力迫使对象离开原居地并迁往他处,蕴含着强制性与被动迁移的双重动作。以下是详细解析:
“驱”的本义与引申
“驱”原指策马前进(《说文解字》:“驱,马驰也”),后引申为“驱逐”“逼迫”,如《孟子·离娄上》“为渊驱鱼”中的强制意味。在“驱徙”中,“驱”侧重施加压力迫使离开。
“徙”的语义核心
“徙”指迁移、搬迁(《广雅·释言》:“徙,移也”),常含被动或集体迁移义,如“迁徙”“徙民”。在复合词中强化了空间位移的结果。
复合词“驱徙”的整合义
二字结合后,指以强制手段驱逐并迫使迁移至指定地点,多用于描述古代政府主导的人口迁移、流放罪犯或战乱中的被迫迁徙,隐含权威性与不可抗性。
例:东汉班固《汉书·晁错传》载“秦之戍卒不能其水土,戍者死于边,输者偾于道……秦民见行,如往弃市”,侧面反映秦代“驱徙”戍边之酷烈。
强制移民政策
历代史书常见朝廷“驱徙豪强”“驱徙流民”以实边或控辖京畿的记载,如西汉迁六国贵族至关中,削弱地方势力(参考《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战乱中的被动迁移
杜甫《无家别》中“存者无消息,死者为尘泥”描绘安史之乱后百姓被驱徙流亡的惨状,印证“驱徙”的悲剧色彩。
刑罚与流放
《唐律疏议》将“流刑”列为正刑之一,实为制度化“驱徙”,如韩愈谏迎佛骨“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即属政治驱徙。
“驱徙”语义与现代“强制迁移”“驱逐出境”部分重叠,但更具历史语境色彩。其构词法仍活跃于“驱逐”“迁徙”等词中,而“驱徙”本身因书面性强,今多用于学术或文学表述。
权威参考来源:
“驱徙”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来源解释如下:
“驱徙”由“驱”和“徙”两字构成:
典型例子来自《宋史·奸臣传二·张觉》,描述金国以武力迫使燕京富户迁移,仅留空城履约的史实。
“驱徙”强调被动性和强制性,适用于历史、社会及个人层面的被迫迁移情景。如需更完整释义,可参考查字典或沪江在线词典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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