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新妇婚后第二天初见舅姑时,先行祭礼,而后舅姑用酒食劳之。见《仪礼·士昏礼》。 清 谭嗣同 《仁学》三七:“古者舅姑饗妇,行一献之礼,送爵荐脯,直用主宾相酬酢者处之。诚以付託之重,莫敢不敬也。”
"送爵荐脯"是源自中国古代礼仪文化的复合词,其核心意义需从字源与礼制两个维度解析。
词义构成:
文化意涵: 该词完整呈现了周代"三献之礼"的程序特征,既包含酒醴的敬献(送爵),又涵盖食物的供奉(荐脯),常见于《仪礼》记载的祭祖、乡饮酒礼等场景。如郑玄注《礼记·礼运》时强调"玄酒在室,醴醆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佐证了酒食并献的礼制结构。
语用演变: 汉代以后逐渐引申为宴宾礼仪的统称,班固《白虎通义·乡射》云"主人拜迎宾于庠门之外,送爵荐脯,所以养贤也"。唐宋时期词义扩大,苏轼《祭欧阳文忠公文》中"洁肴荐脯,侑以俚词"已扩展至文人雅集的酬酢场景。
注:本文释义综合参考了《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版)第10册、《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2009整理本)及《三礼名物通释》(钱玄著)的礼制考据成果。
“送爵荐脯”是一个源自古代礼仪的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文献中存在差异,需结合权威资料进行辨析:
该词原指古代婚礼中的特定仪式:新妇婚后第二天初次拜见公婆(舅姑)时,需先举行祭礼,随后公婆以酒食款待新妇。这一流程记载于《仪礼·士昏礼》,属于周代士人婚礼的规范。
部分非权威资料(如、5)将其引申为“以财物讨好他人谋取利益”,但此说法缺乏经典文献支持,可能是现代误读。权威典籍(如、3、6、7)均未提及此类引申义,建议以《仪礼》原始记载为准。
该仪式体现了古代家庭伦理中尊卑有序与双向礼节,通过酒食互动强化新妇与夫家的关系。清代谭嗣同在《仁学》中亦引用此礼,探讨传统伦理的演变。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仪礼·士昏礼》原文或相关礼学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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