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状。 宋 赵抃 《次韵程给事见寄》:“讼牘自怜无日暇,诗筒翻喜入秋新。”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考代书》:“以故观其讼牘,虽 皋陶 亦必裂眦;讯其口供,即 龙图 为之发笑。”
讼牍(sòng dú)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法律文化内涵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古代记录诉讼案件及相关司法活动的文书总称。以下从词典释义、历史演变与文化内涵三方面详细阐释:
指官府审理案件时形成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汉语大词典》明确将其定义为"旧时诉状的旧称",而《辞源》则扩展为"诉讼的文书",涵盖诉讼全流程的书面载体。
在广义语境中,"讼牍"可泛指官府处理公务的文书档案。如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所述:"讼牍纷沓,案牍积压",此处即指包括诉讼在内的各类行政公文,反映古代司法与行政合一的治理特点。
讼牍的产生与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密切相关:
在文学作品中,"讼牍"常象征吏治状态:
《聊斋志异·胭脂》:"讼牍如山,官不能决",借堆积的文书暗喻司法效率低下。
苏轼《和刘道原见寄》:"厌看讼牒签押尾",则反映士大夫对琐碎公务的倦怠。
参考文献
: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M].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21. 在线版
: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辞源》(第三版)[M]. 商务印书馆, 2015: 页1892.
: [清]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部》[DB/OL].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https://ctext.org/wiki.pl?if=gb&chapter=753647
: 李学勤. 西周青铜器铭文中的诉讼[J]. 文物, 1981(09).
: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 《睡虎地秦墓竹简》[M]. 文物出版社, 1990: 页14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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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蒲松龄. 《聊斋志异》卷十[M].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6.
: 苏轼全集校注[M].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10: 册4页2562.
“讼牍”是一个汉语词汇,其详细解释如下:
历史文献引用:
宋代赵抃在《次韵程给事见寄》中提到“讼牘自怜无日暇”,清代黄六鸿在《福惠全书》中亦用此词描述诉状审查的场景。
这些用例表明,“讼牍”常见于古代司法语境,强调其作为官方文书的正式性。
词义延伸:
“牍”本义为书写载体,后扩展为公文代称;“讼”则聚焦于争辩性质,二者结合后特指与诉讼相关的正式文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汉典》《福惠全书》等古籍或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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