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子孙世代继承;子孙繁衍。《国语·晋语四》:“嗣续其祖,如穀之滋。” 韦昭 注:“言子孙将继续其先祖,如穀之蕃滋。” 汉 扬雄 《太玄·廓》“廓无子,室石妇” 司马光 集注引 唐 王涯 曰:“室於石女,无復嗣续之道。”《儒林外史》第三十回:“这也为嗣续大计,无可奈何。”
(2).指后嗣,子孙。《梁书·儒林传·范缜》:“家家弃其亲爱,人人絶其嗣续。” 前蜀 杜光庭 《中元众修金箓斋词》:“或幽阴尚滞,涣泽未霑,或嗣续已无,奠羞多闕。”
(3).延续。 唐 鲍溶 《湘妃列女操》:“云和终奏钧天曲,乍听宝琴遥嗣续。” 姚华 《论文后编》二:“其餘杂名残语,偶然撰作,未闻嗣续。” 梁启超 《新民说·论权利思想》:“歷览东西古今亡国之史乘……夫此等政府,岂尝有一焉能嗣续其命脉以存於今日者。”
“嗣续”是汉语中具有文化传承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字形、词源及社会功能三个维度解析。
一、字义溯源 “嗣”字在《汉语大词典》中释义为“继承、接续”,甲骨文字形呈现祭台与子嗣相承之象,本义指家族血脉延续。“续”字则表“连接不断”,《说文解字》注为“连也”,二者组合形成“嗣续”一词,强调代际传承的连贯性。
二、社会功能 在宗法制度中,嗣续承担双重使命:
三、语义演变 该词经历三个阶段演变:
四、现代应用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收录两种用法:
此项释义综合参考《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版)、《中华传统文化关键词》(外文出版社2020版)等权威辞书,相关历史制度解析引自《中国宗法制度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版)。
“嗣续”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指家族血脉的延续和子孙后代的传承。例如《国语·晋语四》提到“嗣续其祖,如穀之滋”,强调子孙应像谷物生长一样繁衍生息,继承先祖基业。在《儒林外史》中,也提到“为嗣续大计”而采取行动,体现传统社会对延续香火的重视。
直接表示后代子嗣。如《梁书·儒林传》中“家家弃其亲爱,人人绝其嗣续”,此处“嗣续”即指家族的后代。前蜀杜光庭的文献中也用“嗣续已无”表达没有子嗣的含义。
广义上可指事物或传统的延续。例如《太玄·廓》中“室於石妇,无復嗣续之道”,比喻无法延续某种状态。现代用法中,也可用于文化、制度等抽象概念的传承。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籍用例,可参考《国语》《儒林外史》等文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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