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献诗。古代的一种制度。将地方上的民情风俗.写在诗里,进献给朝廷,以达到讽谏或歌颂的目的。 隋 王通 《中说·问易》:“诸侯不贡诗,天子不採风,乐官不达雅,国史不明变,呜呼,斯别久矣!”
"贡诗"是古代中国特有的文学制度现象,指臣民通过特定渠道向君主进献诗歌。该制度肇始于周代,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宗伯》记载的"以六诗教国子",其中"献诗"制度即为贡诗前身。其核心含义可从三方面阐释:
一、政治功能层面 作为"观民风"的治国手段,属《汉书·艺文志》所述"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的舆情收集系统。地方官员定期采集民间歌谣上呈朝廷,形成制度化的信息反馈机制,此类作品多见于《诗经》十五国风。
二、礼仪制度层面 在重大祭祀、朝会等典礼中,公卿列士通过献诗彰显礼制规范。如《礼记·王制》载"天子五年一巡守,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这种仪式化献诗活动具有明显的礼乐文化特征。
三、文学发展层面 唐代形成制度化的"献赋"制度,《新唐书·选举志》记载举子应试需进献诗赋,此类作品经官方筛选载入《文苑英华》等典籍,客观上促进了诗歌创作的繁荣。宋元以后,贡诗逐渐演变为文人展示才学的特殊渠道,如清代《四库全书》收录的御试诗多属此类作品。
“贡诗”是古代中国的一种政治与文化制度,其核心含义是通过诗歌形式向朝廷反映地方民情,兼具讽谏和歌颂的双重功能。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与功能 贡诗指地方官员或百姓将当地民情风俗、社会状况以诗歌形式进献给朝廷,目的是让统治者了解民间疾苦或颂扬政绩。这种制度既为统治者提供施政参考,也起到舆论监督作用。
历史背景 该制度可追溯至周代的采风传统,隋代王通在《中说·问易》中批评“诸侯不贡诗,天子不採风”的现象,侧面印证了贡诗制度的衰落。
字义分解
实施方式 地方通过诗歌记录民生(如赋税、风俗、灾害等),内容或委婉讽谏,或直接歌颂,形式上需符合雅正传统以被朝廷接纳。
文化意义 贡诗制度体现了古代“诗言志”的传统,将文学与政治结合,成为沟通中央与地方的重要渠道,对《诗经》等经典的形成也有间接影响。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文献记载,可参考《中说·问易》等典籍(来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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