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 与 南朝 宋 齐 时,朝会燕飨所用的乐歌,统称四厢乐歌。《南齐书·乐志》:“元会大饗四厢乐歌辞, 晋 泰始 五年太僕 傅玄 撰。正旦大会行礼歌诗四章,寿酒诗一章,食举东西厢乐十三章,黄门郎 张华 作。上寿食举行礼诗十八章,中书监 荀 勗、侍郎 成公绥 ,言数各异。 宋 黄门郎 王韶之 造《肆夏》四章,行礼一章,上寿一章,登歌三章,食举十章,《前后舞歌》一章。 齐 微改革,多仍旧辞。”参阅《晋书·乐志》、《宋书·乐志》。
四厢乐歌是中国古代宫廷雅乐的重要表演形式,主要流行于南北朝至隋唐时期。"四厢"指代演奏场地的空间布局,即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乐队列阵演奏,"乐歌"则包含器乐演奏与歌诗吟唱两个部分。据《隋书·音乐志》记载,该形式源自汉代相和歌的演变,至梁武帝时期形成完备制度,每厢设磬、瑟、笙、箫等不同乐器组合,配合仪仗队列形成立体声场效果。
在具体应用层面,四厢乐歌可分为三大功能类型:祭祀天地用的"郊庙乐"、宴飨宾客的"燕射乐"以及朝会仪典的"鼓吹乐"。唐代段安节《乐府杂录》详述其演奏规程,强调四厢乐工需按"宫悬"制度排列,以钟磬为定位基准,形成"左厢奏黄钟,右厢应大吕"的声学对称美。现存日本正仓院藏唐代乐谱残卷《五弦谱》中,仍可见四厢乐歌《秦王破阵乐》的演奏记谱痕迹。
该乐制在宋代逐渐式微,但《宋史·乐志》保留有改造后的"二舞十二案"制度,可视作四厢乐歌的简化形态。其核心美学特征在于通过空间声场营造礼制秩序,实现"以乐达敬"的政治表达,这一特点被音乐学家杨荫浏在《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中定义为"三维礼乐空间"的典型范式。
“四厢乐歌”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种宫廷音乐形式,具体解释如下:
四厢乐歌是晋朝与南朝宋、齐时期用于朝会、宴飨等官方场合的礼仪性乐歌统称。其名称中的“四厢”指演奏时乐工分列于殿堂的东、西、南、北四个方位,配合礼仪流程进行演奏。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其引申为“家庭和睦、团队和谐”的象征,但此说法缺乏直接历史文献支持,可能是基于字面意义的衍生解读。
提示:若需了解更详细的乐章分类或历史演变,可参考《南齐书·乐志》原文(、5、7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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