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汉书·光武帝纪上》载: 新莽 末年 淮阳王 刘玄 起兵后,将北都 洛阳 ,以 刘秀 兼代司隶校尉。 刘秀 置僚属,作文移与属县,从事伺察。一如旧章。 三辅 吏士东迎 刘玄 部队,及见司隶僚属,皆欢喜不自胜。老吏或垂涕曰:“不图今日復见 汉 官威仪!”本谓恢复 汉 朝官仪服饰制度。后用以比喻帝室中兴,国土重光。《文选·谢朓<始出尚书省>诗》:“还覩司隶章,復见东都礼。” 张铣 注:“章,仪也。” 唐 杜甫 《自京窜至凤翔喜达行在所》诗之二:“司隶章初睹, 南阳 气已新。”
“司隶章”是一个历史典故类词语,其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历史典故 源于《后汉书·光武帝纪上》记载:新莽末年,刘玄(更始帝)起兵后欲定都洛阳,任命刘秀(后为汉光武帝)代理司隶校尉。刘秀在此期间恢复汉代官仪制度,整顿僚属,令三辅地区(汉代京畿)的官员百姓见到司隶府仪仗时感动落泪,感叹“不图今日复见汉官威仪”。此事件成为东汉中兴的标志性场景。
二、引申含义 后以“司隶章”比喻两种核心意象:
三、文学应用 该词常见于咏史、述怀类诗文,通过历史典故的化用,既增强文化厚重感,又寄托对国运昌隆或制度文明的期许。需注意其使用多与朝代更迭、政权合法性相关的语境关联。
司隶章是一个汉字词语,意思是官府的命令或公文,主要是指古代官府发出的文书或公函。
司隶章的拆分部首是司(sī)和隶(lì),由于现代汉字拆分方式的调整,司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首,但并不表示任何意思。
司隶章总共有12个笔画。
司隶章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尔雅》一书,是经史文化的综合体现。在古代,司隶章是由朝廷派遣的官员编写和发布的官方文书,用于传达国家政策和命令。
与简体中文不同,繁体中文中的司隶章是「司隸章」。
在古代,司隶章的汉字写法与现代有所不同。根据《说文解字》的记载,古代的司隶章写作「頻几」或「頻台」,这是一种古老的写法,与今天的书写方式差异较大。
1. 历史上很多重要的政策和法令都是通过司隶章发布给地方的官员。
2. 这份司隶章清晰地规定了官府对商家交易的管理制度。
司隶章的相关组词:
- 司隶(sī lì):指古代的一种地方行政制度,掌管督察和法律执法。
- 章程(zhāng chéng):指团体、组织或机构所规定的章程或规章制度。
司隶章的近义词是命令、公文、文书等。
司隶章的反义词是随笔、随意、随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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