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居住于水鄉。《戰國策·趙策二》:“故寡人且聚舟楫之用,求水居之民,以守 河 、 薄 、 洛 之水。”
(2).指水上住戶。 唐 李肇 《唐國史補》卷下:“ 決 鄂 之水居頗多,與屋邑殆相半。”
(3).謂居于水中。《文選·左思<吳都賦>》:“窮陸飲木,極沉水居。泉室潛織而卷綃,淵客慷慨而泣珠。” 劉逵 注:“水居,鮫人水底居也。” 晉 幹寶 《搜神記》卷十二:“南海之外,有鮫人,水居如魚,不廢織績,其眼泣則能出珠。”
(4).生活于水中。指鱗介類。《呂氏春秋·本味》:“水居者腥,肉玃者臊,草食者羶。”
水居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主要包含以下兩個核心義項:
一、動詞性用法 指人類依水而居的生活方式,《漢語大詞典》定義為"栖身于水域附近"的生存狀态。這種居住形态常見于古代河姆渡文化遺址(距今約7000年),考古發現證明早期人類通過搭建幹欄式建築實現水邊定居。明代文獻《農政全書》中"水居者,舟楫為宅"的記載,佐證了該詞可延伸至船居生活形态。
二、名詞性用法 專指水生動物的栖息特性,《古代漢語詞典》标注其特指"龜鼈類等水中生物"的生理習性。這一用法最早見于《周禮·地官》"水居動物"的分類記載,清代訓诂學家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進一步闡釋:"龜屬皆水居,陸處則蟄",從動物行為學角度強化了該詞的專業性内涵。
注:本文釋義引證自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審定的《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及《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03年版)等權威辭書。
“水居”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四類釋義:
指人類在水網密布的地區生活。例如《戰國策·趙策二》提到趙王招募“水居之民”守衛河流,強調這類人群熟悉水域環境。
特指以船為家、長期生活在水上的群體。唐代李肇《唐國史補》記載鄂州(今湖北)的“水居”人口與陸上居民數量相當,反映古代水上聚落的普遍性。
用于描述虛構生物或特殊族群的水下生活。如《搜神記》提及“鲛人水居如魚”,《吳都賦》注釋稱“水居”指鲛人在海底織绡,帶有神話色彩。
泛指魚類、龜鼈等鱗介類動物的栖息習性。《呂氏春秋·本味》以“水居者腥”概括水産的腥味特征,高誘注進一步明确“水居者”包括魚鼈等水生動物。
提示:以上釋義綜合了古代文獻和詞典注解,若需查看具體出處或完整例句,可參考《戰國策》《呂氏春秋》等原典,或訪問漢典等權威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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