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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的意思、失主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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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的解释

[owner of lost property]丢失或失窃的财物的所有者

将失物归还失主

详细解释

(1).失物或被窃财物的原主。《醒世恒言·施润泽滩阙遇友》:“六年前也曾拾过一个卖丝官人六两多银子,等候失主来寻,还了去。”《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回:“大凡买了贼赃,明知故买的,是与受同科;不知误买的,应该听凭失主备价取赎。”

(2).失德之君。《管子·霸言》:“夫明王之所轻者马与玉,其所重者政与军。若失主不然,轻与人政而重予人马,轻予人军而重与人玉。”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失主”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明确法律和伦理指向的复合名词,由“失”与“主”两个语素构成。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的定义,“失主”指“丢失财物或证件的人”,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三层:

  1. 语义构成

    “失”表示“遗失、丢失”,强调非自愿的失去;“主”指“所有者”,二者结合后特指因意外事件丧失物品所有权的主体。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进一步说明,该词常用于法律文书或社会新闻报道,例如“民警协助失主寻回被盗手机”。

  2. 词性特征

    作为名词,“失主”在句子中通常充当宾语或主语,且常与“寻找”“归还”“联系”等动词搭配。例如《新华词典》在例句中标注:“失主需持有效证件认领失物。”

  3. 社会伦理延伸

    在公共语境中,“失主”隐含对财产权的尊重与保护义务。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撰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指出,该词的使用常涉及道德评价,如“拾金不昧是尊重失主权益的体现”。

网络扩展解释

“失主”是一个汉语词汇,指物品丢失后原物品的所有者,即“失去物品的主人”。以下是详细解释:

  1. 词义构成

    • “失”意为“丢失、失去”
    • “主”指“物主、所有者”
    • 合称表示“因物品丢失而失去物品所有权的人”
  2. 法律属性

    • 在物权法中,失主对丢失物品仍具有合法所有权
    • 即使物品被他人拾得,失主仍享有追索权
    • 拾得者有义务将遗失物归还失主(《民法典》第314-318条)
  3. 常见使用场景

    • 失物招领场景:“请失主携带证件认领”
    • 司法文书用语:“责令被告返还原物于失主”
    • 日常对话:“这位钱包的失主正在服务台登记”
  4. 延伸含义

    • 不仅指实物丢失者,也可隐喻失去重要事物的人
    • 例如:“传统文化的失主们正在努力寻回文化根脉”
  5. 相关法律概念

    • 与“拾得人”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 失主需支付必要保管费用给拾得者
    • 悬赏广告中的失主须履行承诺

该词常见于法律文书、公共服务告示等正式场合,日常生活中也广泛使用。其核心在于强调物品所有权未因丢失而转移的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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