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法名。制定于 明 末, 清 顺治 二年(1645年)颁行,正式采用定气注历。这是我国历法史上第五次(即最后一次)大改革。 清 曹寅 《十月朔后陶雪蓬返櫂戏呈》诗:“内府旧分《时宪历》,水曹新饯祭餘羊。”
时宪历是中国清代颁布并长期使用的官方历法,其名称源自《尚书·说命中》"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意指以天象为基准制定历法。该历法由德国传教士汤若望等人主持编修,于顺治二年(1645年)正式颁行,取代了明朝《大统历》。
其核心特征体现为三点:一是采用西洋新法测算,引入第谷·布拉赫的天体运行理论,建立黄道坐标系;二是革新节气推算方式,将"定气法"取代传统"平气法",使节气间隔与太阳实际视运动更契合;三是修正传统历法误差,如重新测定回归年长度为365.2421875日,较前朝历法精确度提升0.0022日。
该历法实施后引发"历法之争",杨光先等保守派曾以"宁可使中夏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为由反对,但最终因实测精度优势得以保留。时宪历沿用至民国初年,标志着中国传统历法体系向近代天文学的转型,现存《康熙永年历法》等文献详细记载其推算细则。
(参考文献: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天文学史》、国家图书馆藏《清史稿·时宪志》、中华书局《历代天文律历等志汇编》)
时宪历是中国古代历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定义与背景
时宪历是明末编订、清顺治二年(1645年)正式颁行的历法。它由徐光启等人在西方传教士协助下,结合欧洲天文知识编纂而成,是中国历法史上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重大改革。
核心特点
历史地位与影响
时宪历的颁行标志着中国历法从传统模式转向融合西方科学,其框架沿用至近代,成为今天农历(夏历)的基础。相较于元代《授时历》(采用平气法),时宪历在节气计算上更为精确。
时宪历是中国传统历法向近代科学过渡的里程碑,其定气法革新和跨文化融合特征具有重要科学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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