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时的祭祀。《周礼·地官·牧人》:“凡时祀之牲,必用牷物。” 郑玄 注:“时祀,四时所常祀,谓山川以下,至四方百物。”《吕氏春秋·诚廉》:“昔者 神农氏 之有天下也,时祀尽敬,而不祈福。”《宋史·乐志七》:“钦若高穹,吉蠲时祀。”
时祀是汉语中表示"按季节举行的祭祀活动"的专有词汇,其核心含义源自古代礼制对自然时序与宗教仪典的结合。该词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司乐》记载:"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磬》,以祀四望……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祇,再变而致臝物及山林之祇",体现了按时令祭祀山川神灵的礼制规范。
从构词法分析,"时"指代历法中的节气周期,《说文解字》训"时"为"四时也",段玉裁注曰"春夏秋冬之称";"祀"在《尔雅·释天》中定义为"祭无已也",特指持续性祭祀仪式。二字组合形成固定搭配,最早可追溯至《礼记·月令》所载"孟春之月,其祀户,祭先脾",具体指代春、夏、季夏、秋、冬五个季节分别对应不同祭祀对象的国家级典礼。
在具体实施层面,《春秋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注疏载"时祀者,四时之常祀",包括:
这些祭祀活动具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祭祀规格,如《礼记·祭法》所述"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反映了天人相应的哲学思想。现代《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按四时进行的常规祭祀",与"因事而举"的临时祭祀形成制度性区别。
该词汇在历代文献中保持稳定含义,如《宋史·礼志》载"时祀之礼,著在方册",清代《日知录》考据"时祀之典,秦汉犹存其制"。当代语言学家王力在《古代汉语》中特别指出,时祀制度是研究中国古代政教关系的重要切入点。
“时祀”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指按季节进行的常规祭祀活动。以下是详细解释:
“时祀”指四时(春、夏、秋、冬)的祭祀,源自《周礼·地官·牧人》中“凡时祀之牲,必用牷物”的记载。郑玄注解说:“时祀,四时所常祀,谓山川以下,至四方百物”,说明其祭祀对象包括山川、自然神灵及万物。
该词在历代文献中多次出现,例如:
“时”指季节或时间,“祀”为祭祀,组合后特指周期性、制度化的祭祀活动,属于古代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历史用例,可参考《周礼》《吕氏春秋》等文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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