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言职权范围。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内阁三·两殿两房中书》:“至 正德 、 嘉靖 间,则两房事寄已踞 文华 上矣。” 明 沉德符 《内监·东厂印》:“自方印颁行之外,事寄稍关钱粮及军务机要者,俱得给关防。”
“事寄”是一个较为少见的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下有所差异,需结合权威资料综合解释:
职权范围(核心释义) 根据权威文献记载,“事寄”主要指职权或职责的范畴,常见于古代官制描述。例如明代沈德符在《野获编》中提到两房中书官员的“事寄已踞文华上”,即指其职权范围的扩大。
事务委托(引申义) 现代语境中可引申为将事务托付他人处理,如“将具体工作事寄给下属”,强调信任与责任转移。此用法多见于非正式场合。
该词属于生僻词汇,日常交流建议优先使用“职权”“委托”等常见表达。如需引用古典文献含义,需结合具体上下文确认。
《事寄》是一个汉字词语,它的意思是“将事情委托给他人寄送”,即代寄。该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邮政系统,人们在无法亲自传递信件的情况下,会找人代为寄送.
《事寄》的拆分部首是“亻”和“寸”,它们分别代表人和寸量。根据笔画计算,该词由10画组成,其中“事”字是4画,“寄”字是6画。
在繁体字中,“事”字的形式是“事”,“寄”字的形式是“寄”。繁体字相对于简体字在字形上更加复杂,常见于港澳台地区和一些传统书法作品中。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与现代有所不同。对于《事寄》这个词,它的古代写法是:“事”字的上部为“亻”,下部为“又”,“寄”字的上部为“宀”,下部为“己”。这种写法与现代稍有差异,但整体形状基本保持一致。
1. 我有急事要寄给他,就把文件用特快专递的方式事寄给他。
2. 他因为要外出办事,把办理手续的材料事寄给了同事。
1.事务:指具体的工作、事项。
2.寄信:将信件交由邮局或信使寄送。
3.快件:指通过特定的快递公司寄送的物品。
1.代送:代为送达,代替他人进行送达。
2.委托寄送:将物品委托给他人进行寄送。
自己送:亲自将物品或信件送到指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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