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天国的纲领性文件。1853年太平天国建都天京(今南京)后颁布。主要内容: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规定了农民平分土地的原则;在农村设立兵农合一的乡官制度;废除封建买卖婚姻。纲领主张人人平等,男女平等,具有推翻封建土地制度的革命精神,但带有浓厚的绝对平均主义的空想,实际上并没有实行。
《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运动时期(1853年颁布)的核心纲领性文件,其名称可拆解为以下汉语词典角度的释义:
天朝
指太平天国政权自称的国号。“天”取“受命于天”之意,“朝”指王朝、朝廷,合称彰显其政权合法性源于天命,与清朝“清廷”相对立。
田亩
“田”指耕地,“亩”是土地面积单位(一亩约等于666.7平方米),合称泛指土地,尤指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资源。
制度
指系统的规章、法令或组织形式,用以规范社会运行和资源分配。
综合释义:
《天朝田亩制度》即太平天国政权制定的、以土地分配与管理为核心的社会经济改革纲领。其核心目标是通过绝对平均主义原则,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引自太平天国官方文献)。
核心内容与特点:
土地公有与平均分配
主张“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土地收归“天朝”所有。按人口(不分男女)和土地质量等级平均分配土地,“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确保人人有田可耕。
生活物资配给制
规定农产品除满足家庭基本需求外,余粮余物均需上交“圣库”(国家仓库),再由圣库统一分配生活必需品,实现“通天下皆一式”的平均消费。
社会组织军事化
将农户按太平军编制(“两”为单位,25家为一两)组织起来,形成兵农合一、行政与生产相结合的社会结构,负责人(“两司马”)负责生产、分配、教育、司法等事务。
思想根源与历史评价:
主要参考文献来源:
《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于1853年定都天京(今南京)后颁布的纲领性文件,以土地制度为核心,旨在构建一个平等平均的社会体系。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土地分配原则
提出“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主张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将土地按产量分为九等,按人口平均分配。规定“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16岁以上者获全份,15岁以下减半,并实行“好丑各一半”的分配方式。
社会理想
目标是建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强调一切财富归“皇上帝”所有,推行“物物归上主”的公有制原则。
配套制度
进步性
彻底否定封建土地所有制,反映了农民对土地的强烈诉求,是中国古代农民战争思想的最高峰。
局限性
尽管《天朝田亩制度》因空想性未能全面推行,但它动摇了清朝统治基础,激发了后续反封建斗争,成为近代农民运动的重要思想遗产。
(参考来源:综合、3、7、12等权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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