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册。《后汉书·党锢传·李膺》:“时侍御史 蜀郡 景毅 子 顾 为 膺 门徒,而未有録牒,故不及於谴。” 清 唐孙华 《闻毁明逆阉魏忠贤墓》诗:“鉤党悉名贤,録牒纷刊章。”
“録牒”是汉语中由“録”与“牒”组合而成的复合词,多用于古代文献或特定语境中,指代具有官方性质的登记册或文书档案。具体释义如下:
词义解析
“録”通“录”,《说文解字》释为“记之具也”,即记录、抄写或登记的工具;《汉语大词典》进一步引申为“记载事物的册籍”。而“牒”在《广雅》中解作“书版”,指官方文书或简札,如唐代官员的“度牒”即身份凭证。两者合称时,多指官方对户籍、财产、事件等内容的系统性登记册(来源:《汉语大词典》)。
历史用例
该词可见于部分明清地方志,例如“田产録牒”指记录土地分配的官方档案(来源:《辞源》修订本)。清代《六部成语注解》中亦提到“録牒”为刑部案件卷宗的别称,强调其法律效力。
现代演变
现代汉语中,“録牒”一词已罕用,仅在研究古籍或特定学术领域(如法制史、档案学)中出现,其功能逐渐被“档案”“登记簿”等替代(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録牒”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来源解释如下:
《后汉书·党锢传·李膺》
记载:“时侍御史蜀郡景毅子顾为膺门徒,而未有録牒,故不及於谴。”
此处指景毅之子因未被列入名册而免于受罚,体现“録牒”作为官方登记簿的功能。
清代唐孙华的诗作
《闻毁明逆阉魏忠贤墓》中提及:“鉤党悉名贤,録牒纷刊章。”
此处“録牒”指被记录的党人名册,带有政治斗争的历史背景。
部分资料(如)将拼音标注为“dì dié”,但根据权威来源及古籍用例,正确读音应为lù dié,可能存在笔误或版本差异。
“録牒”是古代用于记录人员信息的官方名册,常见于历史文献中。其读音和释义需结合权威典籍及多来源互证,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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