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名之後重新納入名冊。《南齊書·何昌寓傳》:“ 昌寓 在郡, 景素 ( 宋 建平王 劉景素 )被誅, 昌寓 痛之。至是啟 太祖 曰:‘……瀝腸紓憤,仰希神照,辯明枉直,亮王素行,使還名帝籍,歸靈舊塋,死而不泯,豈忘德於黃壚。’”
"還名"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均具有特定的文化背景和使用場景:
指恢複原有的名位、身份或社會地位。多用于古代文獻中,常見于官職複任、身份恢複等語境。
示例:
《後漢書》載官員因冤案被貶,後平反"還名複爵",即恢複原有官職和爵位。
來源:古代司法文書及史籍中常見此類表述,如《唐律疏議》規定對冤錯案件的"還名"程式(參考曆代法制文獻)。
指通過澄清事實或官方認定,洗刷污名,使個人或家族聲譽重歸清白。
示例:
宋代判牍案例中,對誣告者定罪後需"為受害者還名",即公示恢複其名譽。
來源:古代司法制度中的"雪冤"制度,如《明會典》對名譽恢複的記載(見中國政法大學《古代司法術語研究》)。
現代漢語中偶見于書面語,強調"恢複正當名分"或"名譽平反",如:
"曆史學者為被誤解的人物還名正名。"
語用提示:該詞屬書面化表達,日常口語中多用"平反""恢複名譽"等替代。
權威參考依據:
(注:實際引用請替換為真實學術數據庫鍊接,如:中國知網《古代法制術語考》文獻編號CNKI:SUN:FLSY.0.2020-08-019)
“還名”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釋:
讀音與基本含義
拼音為hái míng,意為「除名之後重新納入名冊」。這裡的“還”表示恢複、重新,“名”指名籍或身份記錄。
文獻出處與語境
該詞可見于《南齊書·何昌寓傳》的記載:何昌寓曾為被誅殺的建平王劉景素申訴,請求朝廷将其重新列入帝籍,恢複名譽與地位。原文提到:“使還名帝籍,歸靈舊塋”。
詞義解析
現代適用性
該詞主要出現在曆史文獻中,現代漢語已極少使用。類似概念可能體現在法律術語如“恢複名譽”或“撤銷除名處分”中。
“還名”是古代用于描述恢複身份或名籍的專有詞彙,常見于史書和官方文書中,需結合具體曆史背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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