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urt disaster] 自招禍患
陳寅曰:“昔吾主 範氏,今子主 趙氏,又有納焉,以楊楯賈禍,弗可為也己。”——《左傳·定公六年》
招緻災禍。《左傳·定公六年》:“以楊楯賈禍,弗可為也已。” 宋 範仲淹 《稼穑惟寶賦》:“徒聞賈禍之辱,莫見作甘之德。” 洪深 《電影戲劇的編劇方法》第二章三:“作家們抹殺了社會而單談性格,恐怕因為是談社會可賈禍而談性格沒有危險罷。”
賈禍(jià huò)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典故色彩的書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因貪利或言行不慎招緻災禍”。根據《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解釋,該詞的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一、基本釋義 “賈”在此處讀作jià(非姓氏讀音jiǎ),本義為經商獲利,引申為“招緻、引來”。“禍”指災禍、禍患。二字組合構成動賓結構,字面可解作“招引禍患”,常用來形容因貪圖利益或處事不當引發的負面後果,如《漢語大詞典》明确指出該詞多用于“因財緻禍”的語境。
二、詞源分析 該詞源自《左傳·定公六年》中“以寵賈怨,又以貨賈患”的典故,原指因得寵而招人怨恨,因財物而引發禍端。古漢語中“賈”作為動詞的“招緻”義項,在《說文解字》中已有“賈,市也”的本義引申,段玉裁注疏強調其“如商賈之交易,故凡以物緻物皆曰賈”。
三、用法特征 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書面語體,常見于警示性語境。例如:“他囤積居奇,終因貪婪賈禍”“言辭犀利固然痛快,卻易賈禍招尤”。其近義詞包括“招災”“惹禍”“引火燒身”等,反義詞則為“避禍”“趨吉”等。
四、權威出處佐證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651頁明确标注該詞條,釋義為“招緻禍害”;《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在“賈”字條目下亦收錄此用法。商務印書館《成語源流大詞典》指出該詞在明清小說中高頻出現,如《醒世恒言》中“不可因小利而賈大禍”的用例。
“賈禍”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詳細解釋:
賈禍(拼音:gǔ huò)指因自身行為不當或貪圖私利而招緻禍患,即“自招災禍”。
常見于書面語或曆史評論,如洪深在《電影戲劇的編劇方法》中提到“談社會可賈禍”,或用于警示貪利行為,如“驕貪賈禍”。
部分資料标注拼音為“jiǎ huò”,但根據《左傳》等古典文獻及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正确讀音為“gǔ hu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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