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官府頒行的曆法。《後漢書·律曆志中》:“待詔 楊岑 見時月食多先曆,即縮用筭上為日,(因)上言‘月當十五日食,官曆不中。’”《隋書·天文志上》:“ 霍融 上言:‘官曆率九日增減一刻,不與天相應。或時差至二刻半,不如夏曆漏刻,隨日南北為長短。’”
(2).指官府頒行的曆書。 唐 羅隱 《歲除夜》詩:“官曆行将盡,村醪強自傾。” 宋 陸遊 《歲暮》詩:“案閑官曆喜更端,鬢畔羅旛巧耐寒。”
“官曆”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官府頒行的曆法
指古代官方制定的曆法體系,用于指導農時、節氣等社會生活。例如《後漢書》提到“官曆不中”,即官方曆法與天象不符。
官府頒行的曆書
具體指官方印發的日曆或年曆,供民衆使用。唐代詩人羅隱在《歲除夜》中寫道:“官曆行将盡,村醪強自傾”,即用“官曆”代指年末時光。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隋書》等古籍,或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
官曆一詞由“官”和“曆”組成,表示官方編制的曆法。
官曆的拆分部首為宀和日,其中宀為宅部首,日為天字底部。官曆共有9劃。
官曆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封建社會的官制。當時,各地官府為了管理國家事務,包括農業、政治、宗教等方面,需要一套統一的曆法來計算時間,用于制定農事、官方紀念日等。因此,官方編制曆法成為一種正式的稱謂,即官曆。
官曆的繁體寫法為「官曆」。
官曆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通常在左上角加一個“日”字。具體寫法為「㐬」。
1. 為了準确計算時日,政府依然在使用官曆。
2. 在古代,官曆被認為是權威的曆法,普通百姓使用的是農曆或其他廟譜。
官方、官制、曆法、廟譜。
官家曆法、正統曆法。
民間曆法、私家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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