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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居的意思、僭居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僭居的解釋

(1).越分處在某個地位。有時用為謙詞。 宋 郭彖 《睽車志》卷一:“外舅謂同省諸公曰:‘僭居此位,殊厚顔也。’” 茅盾 《虹》八:“而且素來不大說起的家鄉情形,也因 梁剛夫 的詢問而僭居了主要題目。”

(2).非法占據。 季子 《革命其可免乎》:“夫固将永永萬世以自保兮,寧肯為胡人之所僭居。”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僭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綜合解釋:

一、基本含義

  1. 越分占據地位(含謙遜義)
    指超越自身身份或權限占據某個職位、地位,常用于自謙語境。例如古代官員在正式場合自稱為“僭居此位”,表達對職位的謙遜态度。
  2. 非法占據
    表示以不正當手段侵占他人的權力、地位或資源,帶有貶義。如文獻中提及“胡人之所僭居”,即指外族非法占據領土。

二、用法與例句

三、詞源與結構
“僭”意為越權、逾越,“居”指占據或處于,組合後強化了“超越本分”的核心語義。該詞在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延伸用法,可參考《睽車志》《虹》等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二

僭居

《僭居》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中“僭”是一個形聲字,由“亻”和“大”組成,表示有人的大肚子;“居”是一個形聲字,由“屍”和“讠”組成,表示躺在床上說話。合在一起,表示某人擅自占據他人的住所。

拆分部首和筆畫:
- “僭”部首是“亻”,共有10畫;
- “居”部首是“屍”,共有6畫。

來源:《僭居》這個詞源于古代的法律制度。在古代的社會中,人們有固定的住所,而在某些情況下,個人或團體可能會非法搬入他人的住所,這就被稱為“僭居”。

繁體:僭居(Traditional Chinese)

古時候漢字寫法:
- “僭”:僣
- “居”:據

例句:
- 他被指控為僭居者,因為他擅自占用了他人的房屋。
- 根據法律,僭居者必須被驅逐出他人的住所。

組詞:僭盜、僭用、亂僭、偷僭、僭越

近義詞:侵占、占有、非法滞留

反義詞:遵守、恪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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