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按法度履行自己的職守。《孟子·離婁上》:“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 明 唐順之 《與呂沃洲巡按書》:“若夫有司,則雖憫雨恤災,儘力周旋,顧其力能行於法守之所及,而不能行於法守之所不及。” 清 劉大櫆 《少宰尹公行狀》:“今旬月之間,前後違反,恐無以昭法守也。”
“法守”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遵守法律、依法履行職守,強調法律權威和社會責任。以下是詳細解釋:
法律遵守
指個人或組織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既包括依法行事,也包括維護法律尊嚴。例如公民依法納稅、司法機關公正執法等場景均體現“法守”精神。
職守履行
特指公職人員或機構嚴格按照法度執行職責,如法官判案需“不偏不倚”,體現法律的公正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遵守的具體條款,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公民權利義務的規定(來源:)。
《法守》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它的意思是遵守法律、守法。
拆分《法》的部首是“水”,由8畫構成;拆分《守》的部首是“宀”,由宀和3畫構成。
《法守》是漢語詞語,源自于中國法律文化的傳統。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為「法守」。
在古時候,「法守」這個詞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具體寫法請參考古代文獻和古代碑刻。
1. 我們都應該意識到守法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2. 她一直對自己的企業遵守法律,因此得到了社會的認可。
3. 法治社會的建設離不開每個人的法守意識。
組詞:法律、法制、守則、守法者
近義詞:守法、遵法、遵紀守法
反義詞:違法、不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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