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初府兵制,士兵自備武器資糧,後逐漸改為官給,故稱士兵為官健。 唐 白居易 《請罷兵第二狀》:“況神策官健,又最烏雜:以城市之人,例皆不慣。如此,忽思生路,或有奔逃。”《舊唐書·張萬福傳》:“ 萬福 曰:官健常虛費衣糧,無所事,今乃一小賴之,不足過賞,請用三之一。”《資治通鑒·唐代宗大曆三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雲:“兵農既分,縣官費衣糧以養軍,謂之官健,猶言官所養健兒也。”
"官健"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源學角度解析為兩個部分:"官"指官方機構或國家體制,"健"則取"強健、精幹"之意,合指由官方選拔或供養的專業化軍事力量。該詞最早見于《舊唐書·劉仁軌傳》記載的"發盡人忠勇,不煩官健"之語,特指唐代脫離農業生産、由國家財政供養的職業軍人群體。
從曆史語義演變來看,《通典·兵典》記載唐代兵制改革後,"官健"作為區别于府兵制的常備軍存在,具有"給身糧、春冬衣者"的待遇特征。這種職業軍人制度的确立标志着中國古代軍事體系從義務兵向職業軍人的重要轉型。在構詞法上,"官健"屬于偏正結構,其中"官"作為限定詞強調其國家屬性,"健"作為中心語凸顯其專業素質,這種構詞方式常見于古代軍事術語體系。
現代學者在《中國軍事制度史》中指出,官健制度的确立與均田制瓦解直接相關,其存在時間貫穿開元至天寶年間,成為唐朝中後期主要的軍事力量構成形式。該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明确釋義為"唐代官府的士兵",其釋義依據來源于《資治通鑒》胡三省注"官健,謂官所養健兒也"的經典解釋。
“官健”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背景和文獻資料進行區分:
曆史背景
指唐初府兵制改革後的士兵稱謂。早期府兵需自備武器糧草,後逐漸改為官府供給,這類由官方供養的士兵被稱為“官健”。
詞義演變
原指官府供養的健兒(精銳士兵),後擴展為對兵卒的泛稱。胡三省在《資治通鑒》注中明确:“官所養健兒也”。
部分現代詞典提及“官員身體健康”或“職位穩定”的引申義,如“形容官員表現良好”。但此用法缺乏曆史文獻支撐,可能為現代衍生或誤用。
建議結合《舊唐書》《資治通鑒》等史料進一步考證曆史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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