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估校 ”。1.謂官府評定物價。《晉書·南蠻傳·林邑國》:“初,徼外諸國嘗齎寳物自海路來貿貨,而 交州 刺史、 日南 太守,多貪利侵侮,十折二三。至刺史 姜壯 時,使 韓戢 領 日南 太守, 戢 估較太半,……由是諸國恚憤。”
(2).評議;評價。 明 徐渭 《子侯芳園》詩:“馮他閒估校,何處定媸妍。”
“估較”是漢語中較為生僻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和文獻用例兩個層面解析:
一、詞義溯源 “估”本義為衡量物價,《說文解字》釋作“物賈也”,後引申為估算、推測,如《新唐書·陸長源傳》載“高鹽直,賤帛估”;“較”古通“校”,《玉篇》訓為“比也”,指比較、較量,如《論語·陽貨》“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皇侃疏“較,猶争勝也”。二字組合後,在明清文獻中特指對經濟事務的核算比對。
二、文獻用例 該詞集中出現于古代經濟制度記載,如《清史稿·食貨志》載“各省漕糧改折,皆按時估較定銀數”,指根據時價核算折銀标準;《大明會典》卷三十提及“歲終估較庫藏”,強調對庫藏物資的年度審計流程。現代《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時,特别注明其“多用于賦稅、倉儲等官方核算場景”。
三、語義特征 “估較”區别于普通計算行為,具有三個特性:1. 強調過程的雙向性(估算與校驗結合);2. 突出結果的權威性(多用于官方文書);3. 隱含差額處理(如《宛署雜記》載“歲終估較盈虧”)。
“估較”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詳細解釋:
官府評定物價
該詞最早用于指代古代官府對商品價格的核定與調整,具有官方行政屬性。例如《晉書》記載交州刺史韓戢因“估較太半”(即大幅壓低定價)引發貿易糾紛,體現了這一職能。
評議與評價
在廣義語境中,可引申為對事物的評議或價值判斷。如明代徐渭詩句“馮他閒估校,何處定媸妍”中,表達了對美丑标準的讨論。
現代漢語中,“估較”已非常用詞,僅在曆史文獻或特定語境(如仿古表達)中出現。需注意與“估計”“比較”等現代詞彙區分,避免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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