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府歌辭名。《樂府詩集》附于相和歌辭《箜篌引》下。四言四句,以歌辭首句“公無渡河”而名。 晉 崔豹 《古今注·音樂》:“《箜篌引》, 朝鮮 津卒 霍裡子高 妻 麗玉 所作也。 子高 晨起刺船而櫂,有一白首狂夫,披髮提壺,亂流而渡,其妻隨呼止之,不及,遂堕河水死。於是,援箜篌而鼓之,作《公無渡河》之歌。聲甚悽愴,曲終自投河而死。 霍裡子高 還,以其聲語妻 麗玉 。 玉 傷之,乃引箜篌而寫其聲,聞者莫不堕淚飲泣焉。 麗玉 以其聲傳鄰女 麗容 ,名曰《箜篌引》焉。”
“公無渡河”是一個多維度含義的詞彙,其解釋需結合曆史淵源、文學創作及文化内涵展開:
“公無渡河”最早為漢樂府古題,又名《箜篌引》,源于朝鮮津卒霍裡子高妻麗玉的悲歌。據記載,一白發狂夫執意渡河溺亡,其妻悲怆作歌:“公無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古今注》)此故事表達了對執迷不悟者的勸誡與哀歎,暗含人生無常、命運不可違逆的哲理。
李白以此為題材創作同名詩,融合大禹治水典故,賦予其更宏大的意象:
部分詞典将其定義為成語,引申為“公共事務因缺乏資源或規劃而難以推進”的困境(如、2)。但需注意,此釋義多見于現代網絡詞典,傳統文獻中更強調其勸誡與悲劇内核。
“公無渡河”的核心含義需分語境解讀:
建議結合《樂府詩集》《李太白全集》等古籍深入理解其本義,現代引申用法需注意語境適配性。
《公無渡河》是一個成語,意為沒有公憤之心,沒有義憤之情。其中“公”指衆人、衆多;“渡河”指渡過河流,比喻克服困難、沖破障礙。
《公無渡河》拆分為「公」、「火」、「水」、「忄」四個部首和12個筆畫。
《公無渡河》出自南朝宋王粲的《謝公墓志銘》:“不洩公無渡河之義,不負公無夢道之志。”後來逐漸成為成語。
《公無渡河》的繁體寫法為「公無渡河」。
古時候《公無渡河》的漢字寫法為「公無渡河」。
他面對困境時,展現出了公無渡河的勇氣。
公認、無情、渡江、河流等。
沒有義憤之情、無公憤之心。
滿腔公憤、義憤填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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