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國庫的糧食。《左傳·襄公二十九年》:“ 宋 亦饑,請於 平公 ,出公粟以貸。”
公粟是漢語古語詞,其核心含義指官府所有或公田所産的糧食,常見于古代文獻與經濟制度語境中。具體釋義如下:
官倉糧食
指由官府征收、儲存或支配的粟米(古代泛指糧食)。
來源:《周禮·地官·倉人》鄭玄注:“倉人掌粟入之藏,辨九穀之物……公粟則用以給王膳及賜予。”
例:“歲饑,發公粟以赈民。”(《孟子·梁惠王下》)
公田所産之粟
特指周代井田制中,由庶民共同耕作公田所産的糧食,歸屬統治者或國家所有。
來源:《詩經·小雅·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鄭箋:“公田者,方裡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治私事。”
例:“公粟積于倉廪,以備兇年。”(《漢書·食貨志》)
賦稅代稱
古代田賦常以粟米繳納,“公粟”可代指需上繳官府的糧食稅。
來源:《文獻通考·田賦考》:“秦漢之制,三十稅一,收公粟以實倉廪。”
赈濟物資
官府在災荒時開倉放糧,所發糧食即稱“公粟”。
例:“河内兇,則移其民于河東,移其粟于河内;河東兇亦然。”(《孟子·梁惠王上》)
“私粟”指私人所有的糧食(如《韓非子·五蠹》“饑歲之春,幼弟不饷;穰歲之秋,疏客必食”),而“公粟”強調國家或集體屬性。
現代漢語中,“公粟”一詞已罕用,其概念轉化為“公糧”(如1949年後中國的農業稅制度),或泛指國有儲備糧。研究古代經濟史、制度史時仍需精準理解其原義。
主要參考來源:
“公粟”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的詞語,主要含義及解釋如下:
公粟(拼音:gōng sù)指國庫的糧食,也可引申為國家或公有的財産。其概念源于農業社會對國家糧食儲備的重視。
文獻出處
最早見于《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宋亦饑,請于平公,出公粟以貸。”,描述宋國饑荒時,國君動用國庫糧食赈濟民衆。
構成解析
“公粟”一詞集中體現了古代國家對糧食資源的管控理念,其核心内涵是公共性與儲備職能。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曆史典故,可參考《左傳》相關篇章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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