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書·文帝紀》:“﹝二年﹞九月,初與郡守為銅虎符、竹使符。” 顔師古 注引 應劭 曰:“銅虎符第一至第五,國家當發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聽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長五寸,鐫刻篆書,第一至第五。”後因以“符竹”指郡守職權。 唐 劉禹錫 《蘇州謝上表》:“優詔忽臨,又委之符竹。” 宋 王禹偁 《謝除翰林學士啟》:“止期蔔兆於松楸,再請効官於符竹,豈意未諧私願,俄辱殊恩,翻令朽退之身,亦預深嚴之地。” 明 張居正 《工科左給事中邱嶽并妻敕命一道》:“夫古人不慕專城之柄,符竹之榮,而願出入禁闥者,為其身依清近,而雅言易聞也。”
符竹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符”指古代朝廷傳達命令的憑證(如虎符、竹符),常剖分為二,雙方各執一半以驗真僞;“竹”指材質。符竹最初指以竹制成的信物,即“竹使符”,代表帝王授予地方官員的權柄象征。
來源:《說文解字注》釋“符”為“信也”,《史記·孝文本紀》載“初與郡國守相為銅虎符、竹使符”。
漢代起,“符竹”成為州刺史或郡太守的代稱。因刺史赴任時持竹制符節作為身份證明,故以“符竹”借指其職權與管轄範圍。
例證:
《漢書·文帝紀》:“九月,初與郡守為銅虎符、竹使符。”
唐代白居易《贈别崔五》詩:“符竹偶因成對岸,文章虛被配為鄰。”
來源:《中國古代職官大辭典》(張政烺主編)釋“符竹”為“刺史或太守之職”。
在詩詞中,“符竹”常承載雙重意象:
來源:《全唐詩典故辭典》(範之麟主編)相關詞條釋義。
(注:因古籍文獻數據庫無公開鍊接,來源僅标注權威著作名稱;現代學術資源可參考中華經典古籍庫或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平台。)
“符竹”是一個源自漢代的曆史詞彙,其含義與古代官職職權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符竹”一詞最早見于《漢書·文帝紀》,指漢代兩種信物:
漢代後,“符竹”逐漸演變為郡守職權的代稱。例如:
“符竹”體現了古代中央對地方權力的控制方式,既象征權威,也強調程式合法性(如“符合乃聽受之”)。明清時期,文人仍沿用此詞表達對官職的謙遜态度,如張居正提及“符竹之榮”時,暗含對清要職位的向往。
現代語境中,“符竹”主要用于曆史文獻解讀或古典文學研究,日常使用較少。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書》原文或唐宋文人的相關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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