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书·文帝纪》:“﹝二年﹞九月,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 颜师古 注引 应劭 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鐫刻篆书,第一至第五。”后因以“符竹”指郡守职权。 唐 刘禹锡 《苏州谢上表》:“优詔忽临,又委之符竹。” 宋 王禹偁 《谢除翰林学士启》:“止期卜兆於松楸,再请効官於符竹,岂意未谐私愿,俄辱殊恩,翻令朽退之身,亦预深严之地。” 明 张居正 《工科左给事中邱岳并妻敕命一道》:“夫古人不慕专城之柄,符竹之荣,而愿出入禁闥者,为其身依清近,而雅言易闻也。”
符竹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文化内涵的词汇,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个层面解析:
“符”指古代朝廷传达命令的凭证(如虎符、竹符),常剖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以验真伪;“竹”指材质。符竹最初指以竹制成的信物,即“竹使符”,代表帝王授予地方官员的权柄象征。
来源:《说文解字注》释“符”为“信也”,《史记·孝文本纪》载“初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竹使符”。
汉代起,“符竹”成为州刺史或郡太守的代称。因刺史赴任时持竹制符节作为身份证明,故以“符竹”借指其职权与管辖范围。
例证:
《汉书·文帝纪》:“九月,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
唐代白居易《赠别崔五》诗:“符竹偶因成对岸,文章虚被配为邻。”
来源:《中国古代职官大辞典》(张政烺主编)释“符竹”为“刺史或太守之职”。
在诗词中,“符竹”常承载双重意象:
来源:《全唐诗典故辞典》(范之麟主编)相关词条释义。
(注:因古籍文献数据库无公开链接,来源仅标注权威著作名称;现代学术资源可参考中华经典古籍库或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平台。)
“符竹”是一个源自汉代的历史词汇,其含义与古代官职职权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符竹”一词最早见于《汉书·文帝纪》,指汉代两种信物:
汉代后,“符竹”逐渐演变为郡守职权的代称。例如:
“符竹”体现了古代中央对地方权力的控制方式,既象征权威,也强调程序合法性(如“符合乃听受之”)。明清时期,文人仍沿用此词表达对官职的谦逊态度,如张居正提及“符竹之荣”时,暗含对清要职位的向往。
现代语境中,“符竹”主要用于历史文献解读或古典文学研究,日常使用较少。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汉书》原文或唐宋文人的相关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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