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binfeudate grainting of titles;territories,slaves to the nobility;enfeoffment] 帝王分地封侯
(1).分地以封諸侯。《史記·秦本紀論》:“ 秦 之先為 嬴 姓。其後分封,以國為姓。”《東周列國志》第一○八回:“羣臣皆曰:‘ 尉繚 佐陛下定四海,功最大,亦望裂土分封,如 周 之 太公 、 周公 。’”
(2).一群蜜蜂中産生新蜂王時,舊蜂王帶領一部分職蜂另築新巢,謂之分封。 巴金 《電》五:“這幾天我們正忙着,蜂拼命在分封,要添出許多箱來。”
分封,是中國古代君主将土地和人民劃分給宗室、功臣或前代貴族後裔,授予其爵位和世襲統治權的一種政治制度。其核心在于“分土建邦”,以建立藩屬關系鞏固統治。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義分解
“分”指劃分、授予;“封”本義為培土植樹劃定疆界,引申為賜予土地爵位。《漢語大詞典》明确“分封”為“帝王分地以封諸侯”,強調君主自上而下的權力分配行為 。
制度特征
受封者(諸侯)在領地内擁有世襲統治權,但對天子需履行納貢、朝觐、戍邊等義務,形成“天子—諸侯—卿大夫”的層級統治結構。這種“封建親戚,以藩屏周”(《左傳》)的模式,是周代宗法制與分封制的結合體現 。
周代典型制度
周武王滅商後大規模分封同姓諸侯(如魯、燕)和異姓功臣(如齊),通過“授民授疆土”(西周青銅器銘文)确立等級秩序。諸侯在封國内可再行分封,形成金字塔式治理體系 。
後世延續與變革
秦漢推行郡縣制後,分封制逐漸衰落,但仍有殘餘。如西漢“郡國并行制”,西晉司馬炎分封宗室導緻“八王之亂”。明初朱元璋分封藩王,後因靖難之役強化中央集權,分封僅保留名義爵位而無實權 。
雙重曆史作用
積極方面:初期有效擴大統治疆域(如周代控制東方),促進地域開發和文化傳播;消極方面:後期易導緻諸侯割據(春秋戰國)、中央權威削弱,成為王朝動蕩誘因 。
與郡縣制對比
柳宗元在《封建論》中指出,分封制“非公之大者”,主張郡縣制更利于國家統一。這一觀點成為後世中央集權制度的理論基礎 。
權威參考來源:
“分封”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的重要概念,主要指帝王将土地、人民和治理權授予宗室、功臣或前朝後裔,建立諸侯國的統治方式。以下是具體解釋:
分封是周代确立的“分封制”核心,即天子将疆域内的土地和人口分配給諸侯,諸侯在封地内享有自治權,但需履行對天子的義務。例如《史記》記載,夏禹後裔被分封後“以國為姓”,體現其曆史淵源。
分封内容
分封對象
積極意義
弊端
在生物學中,“分封”也指蜜蜂群體中舊蜂王帶領部分工蜂另築新巢的行為。
如需更深入的曆史背景,可參考《史記》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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