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滅絕。《呂氏春秋·本味》:“士有孤而自恃,人主有奮而好獨者,則名號必廢熄,社稷必危殆。” 高誘 注:“熄,滅也。”
廢熄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其核心語義可從構詞法角度解析。“廢”字本義指房屋傾倒,《說文解字》釋為“屋頓也”,後引申出停止、棄置等義項;“熄”字從火息聲,《玉篇》訓為“滅火也”,本指火種熄滅。二字組合構成并列式動詞,完整釋義應為:事物如火焰般完全停止、消亡的狀态。
該詞在古籍中的使用呈現三層引申義:①特指宗廟祭祀斷絕,《禮記·郊特牲》鄭玄注有“祭有廢熄”之說,指祭祀禮制的中斷;②喻指家道中落,《續資治通鑒長編》記載宋代官員奏章中“恐嗣續廢熄”即表家族傳承斷絕之憂;③抽象指代制度消亡,清代考據學家戴震在《孟子字義疏證》中論及“禮法廢熄”指禮制體系的崩壞。
構詞特征上,“廢熄”符合古代漢語并列式複合詞構成規律,兩個語素在“終止”義項上形成同義互補。現代《漢語大詞典》(第七版)将其歸入曆史詞彙條目,标注為“古代書面語”。該詞的消亡印證了漢語詞彙系統的曆時演變,同類結構如“湮滅”“泯滅”等仍活躍于現代漢語。
語義演變軌迹顯示,該詞從具體物理現象(火滅)到抽象概念(制度消亡)的隱喻延伸,符合漢語認知發展規律。王力《古代漢語》指出此類詞語是研究漢語語義演變的重要标本,而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則從字形角度解析了“熄”字構形與詞義的關系。
“廢熄”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三個維度解析:
基本釋義
該詞意為滅絕、消亡,指事物或狀态的徹底終止。結構上,“廢”為半包圍結構,“熄”為左右結構,拼音為fèi xī。
出處與注解
源自《呂氏春秋·本味》中的記載:“士有孤而自恃,人主有奮而好獨者,則名號必廢熄,社稷必危殆。”東漢學者高誘對此注解:“熄,滅也”,即強調“熄”為“滅”的引申義。
單字拆解與關聯
需注意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主要用于古籍研究或特定語境下的文學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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