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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謗之木的意思、诽謗之木的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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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謗之木的解釋

供百姓書寫政治缺失的表木。《呂氏春秋·自知》:“ 堯 有欲諫之鼓, 舜 有诽謗之木, 湯 有司過之士, 武王 有戒慎之鞀,猶恐不能自知。” 高誘 注:“欲諫者擊其鼓也。書其過失以表木也。” 晉 葛洪 《抱樸子·博喻》:“诽謗之木設,則有過必知;敢諫之鼓懸,則直言必獻。” 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十二》:“至于徹膳之宰,進善之旌,诽謗之木,敢諫之鼓……于以明目達聰,而元首良焉,股肱康焉。”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诽謗之木

“诽謗之木”是中國古代政治文化中的一個重要典故與制度象征,其核心含義是指古代君主為聽取民意、接納谏言而設立的特殊标識物。具體釋義如下:

  1. 詞源與本義

    “诽謗之木”最早見于《史記·孝文本紀》,指舜帝時期立于交通要道的木柱(一說為華表雛形),供百姓書寫對政事的批評或建議。此處“诽謗”為古漢語用法,意為“議論是非,指責過失”(中性詞),與現代“惡意诋毀”的貶義不同。《淮南子·主術訓》亦載:“堯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謗之木”,強調其納谏功能。

  2. 功能與象征意義

    作為上古民主議政的載體,“诽謗之木”體現了以下内涵:

    • 民意通道:百姓可匿名書寫意見于木上,使統治者了解民情弊端。
    • 君主開明象征:象征統治者虛心納谏、自我修正的态度,如《呂氏春秋·自知》稱:“堯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謗之木,湯有司過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鼗”。
    • 監督機制:對官員失職行為進行揭露,起到社會監督作用。
  3. 曆史演變與文化影響

    漢代以後,“诽謗之木”逐漸演化為宮廷建築中的華表,裝飾意義增強而原始功能弱化。但其作為“廣開言路”的文化符號被後世引用,如清代顧炎武在《日知錄》中以此批判言路閉塞。現代漢語中,“诽謗”詞義轉為貶義,但“诽謗之木”仍作為成語保留,喻指開放言論渠道的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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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擴展解釋

“诽謗之木”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種谏言機制,其含義和背景需結合曆史語境理解:

  1. 詞源與本義
    “诽謗”在古代并非貶義,而是指公開或私下表達批評意見。據《史記·孝文本紀》記載,堯舜時期在交通要道設立木牌(即“诽謗之木”),供百姓書寫對政事的谏言,以通達民情、輔助治國。

  2. 曆史功能與演變

    • 該制度與“進善之旌”“敢谏之鼓”等共同構成古代納谏體系,旨在鼓勵民衆監督政治。
    • 晉代葛洪在《抱樸子》中提到,诽謗之木的設立能促使統治者“有過必知”,體現其政治開明性。
  3. 詞義古今差異
    現代“诽謗”多指惡意中傷,但古代“诽謗之木”中的“诽謗”實為中性詞,指代谏言或批評。如《呂氏春秋》記載,舜帝通過此木讓百姓“攻擊他的過錯”,強調其糾錯功能。

  4. 文化意義
    該制度被視為早期民主監督的雛形,清代魏源曾将其與“進善之旌”等并列,作為“明目達聰”的治國策略。

“诽謗之木”是古代統治者收集民意的工具,其核心在于“谏言”而非現代意義的诽謗。需注意結合曆史語境理解詞義,避免混淆古今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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