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使人處于水深火熱之中,禍害人。《孟子·梁惠王上》:“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誰與王敵。” 明 無名氏 《精忠記·同盡》:“恨殺 秦 賊,把他一家陷溺。”
(2).被水淹沒。《後漢書·明帝紀》:“宜任水埶所之,使人隨高而處,公家息壅塞之費,百姓無陷溺之患。”
(3).浸潤,影響;使變壞。《孟子·告子上》:“富歲,子弟多賴;兇歲,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續資治通鑒·宋理宗紹定四年》:“九廟至重,事如生存,而徹小塗大,不防於火之将至;宰相之居,華屋廣袤,而焦頭爛額,獨全於火之未然,亦足見人心陷溺,知有權勢,不知有君父矣。” 清 顧炎武 《答汪苕文》:“值此人心陷溺之秋,苟不以禮,其何以撥亂而返之正乎?”
(4).比喻深深陷入錯誤的泥淖而無法自拔。《荀子·大略》:“禮者,人之所履也,失所履,必颠蹷陷溺。” 清 林則徐 《曉谕粵省士商軍民人等速戒鴉片告示稿》:“惟念爾等吸食之輩,陷溺已深,不忍不教而誅,特先悉心開導。”
陷溺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和語義演變兩個維度解析。從構詞法看,“陷”本義指墜入坑穴,《說文解字》釋為“高下也”,引申為陷入不利境地;“溺”原指水淹,《玉篇》解作“沒水也”,後衍生沉湎之意。兩字組合後形成遞進式詞義結構,既保留物理層面的墜落含義,又發展出抽象的心理沉淪義項。
在權威辭書中的解釋包含三層内涵:其一指物理沉陷,《漢語大詞典》記載“謂陷入泥沼、流沙等難以脫身的自然困境”,如《漢書·王莽傳》所述“士卒陷溺”;其二喻指精神沉淪,《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标注“比喻沉迷于不良事物不能自拔”,如《孟子·告子上》“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的倫理警示;其三含病理學概念,《黃帝内經素問》提及“陷溺為候”指脈象沉伏的病症表征。
該詞的古今用例彰顯語義延展性。宋代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強調“陷溺其心”的道德警示,清代王夫之《讀通鑒論》以“陷溺于貨利”批判物質沉迷,現代語言學著作《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則着重收錄其“沉溺、嗜好成癖”的引申義。在當代語境中,既保留“陷溺網絡遊戲”等行為描述功能,也被心理學領域借喻為“認知陷溺”等專業術語。
語義辨析需注意三點差異:與“沉溺”側重主觀放縱不同,“陷溺”隱含客觀環境誘因;相較于“堕落”的徹底貶義,“陷溺”保留中性描述可能;相比“沉迷”的單向持續狀态,“陷溺”強調由淺入深的漸進過程。這種語義的層次性使其在文學創作和學術論述中具有獨特表達價值。
“陷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多角度解釋,綜合權威來源分析如下:
沉迷難拔
指人過度沉溺于不良或消極的事物(如欲望、享樂),喪失理性判斷,難以自我擺脫。如《孟子·告子上》提到環境對人心性的影響:“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說明外界因素可導緻人迷失本性。
禍害他人
在古典語境中,可表示統治者或勢力使民衆陷入困苦境地。例如《孟子·梁惠王上》批評暴政:“彼陷溺其民”,即指苛政禍害百姓。
物理淹沒
字面指被水淹沒,如《後漢書·明帝紀》記載:“百姓無陷溺之患”,強調水患對生活的威脅。
思想侵蝕
表示不良影響逐漸滲透、腐蝕心性,如《續資治通鑒》提到“人心陷溺”指道德觀念被權勢欲望扭曲。
“陷溺”既可描述個體因欲望或環境導緻的精神迷失,也能指涉物理淹沒或群體性道德滑坡。其用法在古文與現代漢語中側重不同,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更詳細例證,可參考《孟子》《後漢書》等典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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