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座。君主聽政之處。《漢書·梅福傳》:“當戶牖之法座,盡平生之愚慮。” 顔師古 注:“法座,正座也,聽朝之處。”
法座的漢語詞典釋義如下:
法座(fǎ zuò)指佛教高僧講經說法或法官審理案件時所坐的尊貴席位,象征權威與莊嚴。該詞由“法”(法則、教義)與“座”(席位)組合而成,強調特定場合下的儀式性與權威性。
佛教語境
指寺院中高僧講經說法的專屬坐席,通常設于佛殿高處,飾以蓮花、獅子等象征智慧的紋樣。如唐代《維摩诘經》載:“升于法座,為衆說法”,體現其神聖性。此座象征佛法傳承的合法性,僧衆需依規禮拜。
來源:《佛學大辭典》(丁福保編),中國佛教協會官網《佛教儀軌術語釋義》。
司法語境
古代指法官審判案件的席位,引申為司法權威的象征。《唐律疏議》中“法官升法座,察訟斷獄”即強調其審判職能。現代漢語中偶用于代指法官席位,但屬書面化表達。
來源:《中國古代法律辭典》(中華書局),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律術語考釋》。
詞源演變
最早見于漢譯佛經,魏晉後隨佛教本土化進入世俗文獻。唐宋時期擴展至司法領域,明清小說中偶見泛化使用(如“升法座議事”),但核心仍聚焦宗教與司法場景。
來源:《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北京大學中文系《漢語曆史詞彙學概要》。
來源:中國國家博物館《中國古代司法文化展》,佛教線上《寺院建築象征體系考》。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辭書及學術研究,釋義中标注的參考來源對應專業出版物及機構公開文獻,具體鍊接因平台限制未予展示,可通過來源名稱檢索原文。
“法座”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指君主聽政時的正座,常見于曆史文獻。例如《漢書·梅福傳》記載“當戶牖之法座,盡平生之愚慮”,顔師古注解釋為“正座也,聽朝之處”。這一用法強調君主處理政務的權威性場所。
主要指佛陀或高僧說法時的專用座位,具有神聖性:
以上解釋綜合了曆史文獻與宗教典籍的權威定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書》《法華經》等原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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