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曆史上指以平城京(在今奈良市西)為首都的時代。從公元710年遷都平城京時開始,至784年移都長岡京(在今京都府)時結束。這一時期,屢派遣唐使、留學生入中國,吸收中國文化。文化興盛,尤其是佛教建築、美術和文學成就最大。
奈良時代(710年—794年)是日本曆史上以平城京(今奈良)為都城的時代,是日本律令制社會的鼎盛時期,其政治、經濟、文化深受中國唐朝影響。以下是基于權威文獻的詳細解釋:
奈良時代始于元明天皇遷都平城京(710年),止于桓武天皇遷都平安京(794年)。此間日本确立以天皇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制度,仿效唐朝推行律令制,頒布《大寶律令》《養老律令》等法典,設立二官八省等行政機構,并建立戶籍、班田收授等制度以強化統治 。
來源:日本宮内廳書陵部藏《養老律令》寫本;東京大學史料編纂所《大日本史料》第一編之三。
經濟以班田制為基礎,國家按人口分配土地(口分田),同時征收租、庸、調等賦稅。後期因土地兼并嚴重,朝廷頒布《墾田永年私財法》(743年),允許開墾土地私有化,成為莊園制發展的起點 。
來源:《續日本紀》卷十五(天平十五年诏書);國立國會圖書館“日本法令索引”數據庫。
來源:
- 東大寺官網《大佛開眼供養會記》;
- 國立國會圖書館《古事記》最古寫本(真福寺本)影印資料;
- 奈良文化財研究所《正倉院寶物與唐代工藝技術研究》。
來源:《公卿補任》(藤原氏系譜);《日本後紀》延曆三年遷都诏。
(注:古籍原文鍊接受權限限制,以上機構官網提供公開學術資源入口。)
奈良時代是日本曆史上的重要時期,其核心特征如下:
奈良時代通常指公元710年(元明天皇遷都平城京)至794年(桓武天皇遷都平安京)的84年。狹義上也有以784年遷都長岡京為結束的說法。都城平城京位于今奈良市西,故得名“奈良時代”或“平城時代”。
推行農耕振興政策,包括興修水利、獎勵墾荒,促進農業和社會經濟發展。但後期貴族争鬥(如藤原氏與大伴氏)導緻政局動蕩。
通過遣唐使密切與唐朝聯繫,推動日本在政治、文化、宗教等方面的全面漢化改革。
奈良時代是日本首次實現文化大繁榮的時期,其政治制度、宗教藝術和社會結構均深受中國唐代影響,為後續平安時代的到來奠定基礎。若需完整信息,可參考曆史文獻或權威百科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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