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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執的意思、法執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法執的解釋

佛教語。兩種“我執”之一。對于“人我執”而言。也稱為“法我執”。謂不知諸法由因緣而生,以為外界有獨立自存的客觀實體的“妄執”。見《成唯識論》卷一。 清 譚嗣同 《仁學》二五:“我執斷矣,然猶有天命之見存,法執猶未斷也。”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法執”是佛教術語,主要涉及對事物本質的執着認知,其核心含義及延伸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法執(又稱法我執)指将一切存在(即“法”)的本質視為固定不變、有獨立實體的錯誤認知。與我執(對人我的執着)并列為佛教需破除的兩種根本執着。

二、具體分類

  1. 俱生法執

    • 特點:與生俱來,不依賴外部教義,持續或間斷地自然産生。
    • 表現:第七識緣第八識、第六識緣外境時,誤認現象為實有。
    • 斷除方法:需通過十地修行,反複修習勝法空觀。
  2. 分别法執

    • 特點:受錯誤教義或思維影響後天形成。
    • 表現:如執着“五蘊”“自性”等概念為真實。
    • 斷除方法:初地修行時觀法空真如即可破除。

三、影響與破除意義

四、與我執的區别

對比項 我執 法執
對象 對“自我”的執着 對“外境/法則”的執着
根源性 基于法執産生 更根本的認知障礙
斷除難度 相對較易 需更深層觀修

其他語境說明

在非佛教語境中,“法執”偶被引申為“依法執政”(如),但此用法較少見,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

如需進一步了解佛教修行中的破執方法,可參考《成唯識論》等經典文獻。

網絡擴展解釋二

法執(fǎ zhí)這個詞是指法律的執行和維持。下面将對該詞的拆分、來源、繁體字、古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相關的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進行簡要說明。 拆分部首和筆畫: - 法(fǎ)的部首是水(氵),是由水和去(qu)組成的字,總共有八劃。 - 執(zhí)的部首是手(扌),可以分為三個部分,總共有六劃。 來源: 《法執》一詞的來源是現代漢語,指的是法律的實際執行和維持。其中,“法”代表法律,“執”代表執行。 繁體: 繁體字“法執”是該詞在繁體漢字中的寫法。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有些許變化。對于“法執”,例如在楷書中,“法”字的寫法可能更加隸屬于篆書風格,而“執”字的寫法可能更加筆畫豐滿或會有一些不同的創意。 例句: 1. 法執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 2. 隻有加強法執,才能确保人民的權益得到保障。 組詞: - 執法(zhí fǎ):執行法律。 - 法治(fǎ zhì):以法律為基礎,依法治國。 - 法律(fǎ lǜ):國家制定并實施的行為準則和規範。 近義詞: - 執行(zhí xíng):實施、履行。 - 施行(shī xíng):實施、運用。 反義詞: - 違法(wéi fǎ):違反法律。 - 守法(shǒu fǎ):遵守法律。 希望以上内容對你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問題,請隨時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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