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官名。掌王宮内縫紉之事。《周禮·天官·縫人》:“縫人掌王宮之縫線之事。” 賈公彥 疏:“雲掌王宮之縫線之事者,謂在王宮須裁縫者皆縫人縫之。”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八·屦人》:“蓋古者婦人屨與男子同……使婦人屨猶今世,則其事自當職之縫人,而内司服且弗與矣。”
(2).指制衣之人。 清 趙翼 《浮論》詩:“絮衣頻喚縫人補,藜杖聊當倩女扶。”
“縫人”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具體發音和用法區分:
古代官職與職業(讀音:fèng rén)
源自《周禮·天官·縫人》,指周代掌管王宮縫紉事務的官員。其職責包括裁縫衣物、修補紡織品等,屬天官體系中的低級官吏。明代胡應麟在《少室山房筆叢》中亦提及此官職的職能延伸。
制衣匠人的統稱
廣義上可代指從事縫紉工作的工匠,如清代趙翼詩句“絮衣頻喚縫人補”中的“縫人”即指修補衣物的匠人。
成語的特殊含義(讀音:fēng rén)
現代語境中存在引申為“挑撥離間”的用法,比喻像縫紉般将人際關系割裂。但此用法較罕見,且未被權威古籍收錄,可能為網絡時代的新生釋義。
建議注意:古籍中多用前兩種釋義,若現代文本中遇到“縫人”,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對于學術研究,建議優先參考《周禮》及曆代注疏文獻。
《縫人》一詞是指将人像嵌入布料的紋樣中,将人的形象通過縫制展現出來的一種藝術形式。這種藝術形式常見于中國傳統的刺繡藝術。
《縫人》一詞的拆分部首為“纟”和“入”,其中“纟”為“絞絲”的意思,表示與紡織、布料相關;“入”表示裝入、引進等含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定義,該詞的拆分筆畫為12畫。
《縫人》的繁體寫法為「縫人」。
在古代漢字中,縫人一詞的寫法多種多樣。例如,清朝乾隆年間,該詞的寫法為“縫人”。在明代《康熙字典》中,寫作“縫兒”。
1. 她運用精湛的工藝,将人像縫人技術巧妙地運用到了刺繡作品中。
2. 這幅繡品采用了縫人技法,栩栩如生地表現了人物形象。
1. 縫紉:指用針線将布料或其他材料縫合。
2. 縫補:指将破損的布料用針線修補。
3. 縫制:指用針線将布料等制作成具有特定形狀的物品。
1. 刺繡:指利用針線在織物上繡制圖案或文字的技藝。
2. 繡畫:指用針線在織物或其他材料上繡制圖畫的藝術形式。
3. 繡品:指用針線在織物或其他材料上制作而成的具有裝飾性的作品。
1. 破爛:指破損、不堪使用的衣物或物品。
2. 破損:指受損、殘缺的狀态。
3. 破舊:指年久損壞的、不再新穎、時髦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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