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縫紉。 晉 葛洪 《抱樸子·備阙》:“彈鳥則千金不及丸泥之用,縫緝則長劍不及數分之針。”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附會》:“何謂附會?謂總文理,統首尾,定與奪,合涯際,彌綸一篇,使雜而不越者也。若築室之須基構,裁衣之待縫緝矣。”
一、基本釋義
“縫緝”為古漢語複合詞,由“縫”與“緝”二字組合而成:
合并釋義:指通過針線将布料或破損處連綴修補,強調細緻接合的動作。
二、引申義與典籍用例
《禮記·内則》:“衣裳綻裂,紉箴請補綴。”鄭玄注:“補綴即縫緝之事。”指對破損衣物的手工修複。
引申為調和矛盾、修複關系。如《後漢書·崔寔傳》:“縫緝時弊,補綴綱紀。”喻指整頓社會秩序。
三、權威辭書參考
“縫緝:縫補綴合。亦比喻彌補缺漏。”
“縫緝:連綴修補。多指衣物,亦用于抽象事物。”
四、現代使用場景
現代漢語中,“縫緝”一詞較少單獨使用,多見于古文獻研究或特定語境(如傳統工藝描述)。其核心含義仍保留在“縫紉”“緝邊”等專業術語中。
來源說明:
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辭源》(商務印書館)等權威辭書。因該詞屬古漢語詞彙,暫未收錄于線上詞典,故未提供鍊接。
“縫緝”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字面含義
指縫紉、修補的動作,即用針線将物品縫合或補綴。例如:“縫緝衣物”“縫補傷口”。
拼音與發音
拼音為fèng jī(部分來源标注為 féng jī,但權威詞典如漢典統一為 fèng jī)。
事物調整與完善
引申為對事物不足之處的修正或優化。例如《文心雕龍》中以“縫緝”比喻文章結構的整合:“若築室之須基構,裁衣之待縫緝”。
文獻用例
晉代葛洪在《抱樸子》中提及“縫緝則長劍不及數分之針”,強調細微修補的重要性。
部分網絡來源标注為féng jī,但權威詞典(如漢典)及古代文獻均采用fèng jī,建議以後者為标準讀音。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抱樸子》《文心雕龍》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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