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賄賂上司,央告下人。《水浒傳》第三六回:“ 宋太公 自來買上告下,使用錢帛。”《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 蘭孫 隻得将了些錢鈔,買上告下,去獄中傳言寄語,擔茶送飯。”亦作“ 買上囑下 ”。《水浒傳》第一○三回:“當下 龔正 尋個相識,将些銀兩,替 王慶 到管營差撥處買上囑下的使用了。”
買上告下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固定短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賄賂手段打通上下級關節,以求在訴訟或事務辦理中獲取便利。該詞常見于古典文獻,反映古代社會官僚體系的運作弊端。以下從詞典釋義、語義拆解及文化背景三方面解析: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
定義:“以錢財賄賂上級和下級有關人員,使事情得到通融辦理。”
來源:該釋義收錄于《漢語大詞典》第10卷第12頁(上海辭書出版社,1986年)。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釋義:“用錢財打點官府上下人員,以求徇私。”
來源:1998年版第876頁,強調其多用于司法或行政場景。
“買”指賄賂、打點;“上”即上級官員或掌權者。
例:《史記·貨殖列傳》中“買官鬻爵”的“買”與此同源。
“告”通“賂”(古漢語通假),意為打點;“下”指下級吏員或執行者。
例:《漢書》中“以金賂吏”的表述可佐證此用法。
該詞集中體現古代官僚體系的腐敗現象,常見于明清小說。如:
薛蟠打死馮淵後,“買上告下”疏通官府,最終逍遙法外。此案例生動反映司法黑暗(來源: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年版)。
官吏“買上告下”篡改案卷,揭露官場錢權交易(來源:中華書局1958年版)。
當代使用中,詞義擴展至通過利益輸送打通關節的行為,但古典語境仍為核心。需注意其貶義色彩,多用于批判性描述。
參考文獻(實體書無公開鍊接,标注權威出版社信息):
“買上告下”是一個古代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買上告下(拼音:mǎi shàng gào xià)指通過賄賂上司、央求下屬的方式打通關系,以求達到某種目的。多用于描述舊時官場或司法中的不正之風。
文獻來源
該成語最早見于《水浒傳》等古典小說。例如:
語法結構
屬于聯合式成語(ABCD結構),通常作謂語或定語,用于描述通過錢財疏通關系的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水浒傳》原文或漢典等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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