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賄賂上司,央告下人。《水浒傳》第三六回:“ 宋太公 自來買上告下,使用錢帛。”《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 蘭孫 隻得将了些錢鈔,買上告下,去獄中傳言寄語,擔茶送飯。”亦作“ 買上囑下 ”。《水浒傳》第一○三回:“當下 龔正 尋個相識,将些銀兩,替 王慶 到管營差撥處買上囑下的使用了。”
“買上告下”是一個古代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買上告下(拼音:mǎi shàng gào xià)指通過賄賂上司、央求下屬的方式打通關系,以求達到某種目的。多用于描述舊時官場或司法中的不正之風。
文獻來源
該成語最早見于《水浒傳》等古典小說。例如:
語法結構
屬于聯合式成語(ABCD結構),通常作謂語或定語,用于描述通過錢財疏通關系的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水浒傳》原文或漢典等權威詞典。
買上告下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某人買了東西後,又把賣家告上法庭,以索取更多的利益或達到不正當的目的。這個成語由三個漢字組成,分别是買、上、告。下面将對它進行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等方面進行介紹。
買(mǎi):左邊部首是丿(piě),右邊部首是乚(yǐ)。總共有5畫。
上(shàng):左邊部首是一(yī),右邊部首是口(kǒu)。總共有3畫。
告(gào):左邊部首是告(gào),右邊部首是口(kǒu)。總共有7畫。
買上告下這個成語來源于古代對商業糾紛的描述。在過去的商業交易中,有些人常常以欺詐的方式買賣商品,當他們買到商品後,卻會把賣家告上法庭,以索取更多的利益。這個成語形象地比喻了人們在商業行為中的欺詐手段和不道德行為。
買上告下的繁體寫法是買上告下。
在古代,買上告下的漢字寫法可能略有不同。例如,買有時寫為買、上有時寫為尚,告有時寫為诰。不同的時代和地區可能存在細微的變體。
他以買上告下的手法,不斷敲詐商家,損害了誠信經營的環境。
- 上乘:指最好的品質或境地。
- 上層:指社會地位或權力較高的人群。
- 上綱上線:指把問題升級成更高級别的問題。
以購為由、以官司敲詐
誠實守信、守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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