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肩負竹簍的商販。 唐 張讀 《宣室志》卷一:“師當備食於 商山 逆旅中,遇桻子即犒而於 商山 餽焉。”原注:“﹝桻﹞音奉。即荷竹橐而販者。”
桻子是由“桻”與“子”組合而成的複合詞。根據《漢語大字典》中“桻”的釋義,該字從木、風聲,本義指樹木枝葉因風吹動發出的聲響。在古漢語中,“子”常作名詞後綴,表示與主體相關的事物或形态較小的物體,如《說文解字》中“子”的構字解義為“象兒在襁褓中”。因此“桻子”可解作“由風吹動樹木産生的小型動态現象”,多用于描述枝葉隨風擺動的自然狀态。
從方言角度考察,《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收錄了部分北方地區将“桻”引申為“細碎飄落物”的用法,例如山西晉中方言中“樹桻子”指代春季榆樹飄散的絮狀果實。此用法與《齊民要術》記載的“榆莢飄時,謂之桻雨”存在曆史關聯。
需要注意的是,當前《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尚未正式收錄“桻子”作為獨立詞條,其使用範圍主要見于地方文獻及古代農書。建議具體語境中參照《漢語大詞典》的“桻”字條目及《中國民俗語言大典》相關方言詞條進行釋義。
“桻子”一詞并未被明确收錄或解釋,可能存在以下兩種情況:
1. 可能為“桚子”的誤寫 搜索結果中提到“桚子”是舊時夾手指的刑具,常見于明清時期司法審訊場景。例如明代文獻《宛署雜記》中記載其為衙門用具,與木燭台等物品并列配備。
2. 字形或發音相近的混淆 “桻”字本身在《漢語大字典》中讀作fēng,指樹梢或竹子的末端,但未見與“子”組合的固定詞彙。若用戶需查詢生僻字詞,建議提供更具體的語境或文獻出處。
建議優先确認是否為“桚子”(夾手刑具)或“籰子”(繞線工具,見)的誤寫,這兩者在曆史文獻和傳統器具中均有明确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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