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土地之所宜。不同的土質適宜于不同生物的生長。《管子·八觀》:“其耕之不深,芸之不謹,地宜不任,草田多穢……饑國之野也。”《史記·夏本紀》:“ 禹 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貢,及山川之便利。”
(2).地理之所宜。指地理環境或條件。《逸周書·大武》:“四攻者:一攻天時,二攻地宜,三攻人德,四攻行利。” 清 錢泳 《履園叢話·水學·太湖》:“隻求斬其茭蘆,濬其淤積,相其地宜,順其水性,修其堰洞,通其湍流而已矣。” 康有為 《大同書》丁部:“夫人之形色、體格,有出於人種,有出於地宜,有出於天時,有出於飲食、起居、宮室、運動,相錯相合而後成。”
地宜是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土地的特性與所適宜種植的作物或從事的生産活動之間的匹配關系,強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的原則。以下是詳細解析:
地宜即“土地所適宜的”,指特定土地條件(如土壤性質、氣候、水源等)最適合生長的農作物或最適宜開展的經濟活動。
該詞源自古農書與地理文獻,強調土地資源的科學利用:
“相高下,視肥硗,觀地宜……使五谷桑麻皆安其處。”
指通過觀察地形高低、土壤肥瘠,确定土地適宜種植的作物,實現農業生産的優化布局。
“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鳥獸,以毓草木,以任土事。”
“土宜”即“地宜”,強調根據土地特性安排民生與生産。
在當代語境中,“地宜”進一步擴展為:
“地利”泛指地理優勢(如交通便利、資源豐富),而“地宜”更聚焦土地自身屬性與生物/活動的匹配性。
“風土”涵蓋氣候與土地綜合環境,“地宜”是其具體應用層面的體現。
定義“地宜”為“土地適宜種植什麼作物或適宜作什麼用途”。
闡釋古代“地宜論”作為傳統農學的核心理論之一,指導作物選種與耕作制度。
對“土宜之法”的注解系統梳理了先秦土地分類與利用思想。
“地宜”是中國傳統農學與地理思想的關鍵概念,至今仍是生态農業、區域經濟規劃的理論基礎,強調人地關系的協調與可持續發展。
“地宜”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土地適宜性
指不同土質或地形條件適合特定生物生長或人類活動。例如農耕時需根據土壤特性選擇作物,即“因地制宜”。古代文獻如《管子·八觀》提到“地宜不任,草田多穢”,強調土地適宜性對農業的影響。
地理環境適應性
指地理條件(如氣候、水文等)對事物發展的影響。例如《逸周書·大武》中“攻地宜”即指利用地理優勢制定策略。
古代應用
大禹治水時“相地宜所有以貢”(《史記·夏本紀》),指根據土地特性規劃貢賦。清代錢泳在《履園叢話》中也提到水利工程需“相其地宜”。
現代延伸
康有為在《大同書》中,将“地宜”與氣候、飲食等因素并列,分析人類體格差異的成因。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古代文獻中的具體用法,可參考《管子》《史記》等典籍,或通過查字典網站獲取更多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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