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嚴厲地懲戒。 宋 沉括 《夢溪筆談·人事一》:“又 嘉祐 中士人 劉幾 累為國學第一人,驟為怪嶮之語,學者翕然效之,遂成風俗。 歐陽公 深惡之,會公主文,決意痛懲,凡為新文者一切棄黜,時體為之一變。” 清 褚人穫 《堅瓠廣集·打花轎》:“不逞之風,漸不可長,公請府公痛懲之。”
(2).指嚴加懲辦。《宋史·張永德傳》:“ 世宗 親征,戰於 高平 ,大将 樊愛能 、 何徽 方戰退衄…… 永德 曰:‘陛下欲固守封疆則已,必欲開拓疆宇,威加四海,宜痛懲其失。’” 梁啟超 《禁早婚議》:“夫以一人殺一人,以一人侵一人之自由,就法律上,猶必按其害群之罪而痛懲之。”
(3).深切地警戒。 宋 朱熹 《與吳茂實書》:“近來自覺向時工夫止是講論文義,以為積集義理,久當自有得力處,卻於日用工夫全少檢點……今方深省而痛懲之,亦欲與諸同志勉焉。”
“痛懲”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一、基本含義
“痛懲”指通過嚴厲的懲罰手段,使被懲戒者深刻感受到痛苦,從而達到警示或糾正的目的。核心在于強調懲罰的力度和效果,而非簡單的處罰行為。
二、詳細解釋
三、用法與示例
四、相關辨析
“懲”字本身包含“警戒”與“處罰”雙重含義(),而“痛懲”更突出懲罰的嚴厲性和警示性,與“嚴懲”近義,但情感色彩更強烈。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語言學演變,可參考《夢溪筆談》《宋史》等文獻原文。
痛懲是一個動詞詞組,意思是受到痛苦的處罰或懲罰。
痛懲拆分為疒(疔字的疒)和讠(訂字的讠),共有10個筆畫。
痛懲來源于中國漢語詞彙,起初的寫法是“痛懲”,後來逐漸演變為現在的寫法。
痛懲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痛懲」。
在古時候,痛懲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具體的古代漢字寫法需要更詳細的研究。
1. 他因犯罪而受到了痛懲。
2. 她的行為不當導緻她被痛懲。
3. 這個國家對犯罪分子實行了嚴厲的痛懲政策。
4. 痛懲可以作為一種警示和威懾,以防止犯罪行為的發生。
痛苦、懲罰、痛擊、嚴懲、重懲
嚴懲、重罰、懲辦、懲治
寬恕、寬容、寬待、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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